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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礼——朝向和谐的理想


礼,最初即是先民祭祀的一套规范。《说文解字·豊部》写道“,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所以礼的本义就是古代祭祀的礼器,甲骨文中的豊字很像礼器“豆”中盛满了祭品玉的形状。到后来,礼就成了生活秩序和社会规范的代称,有夏礼、殷礼、周礼。


虽然礼的原初含义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并且儒家后来所设的祭天地、祭祖先、祭圣贤的三祭之礼也有宗教性意义,但是,在孔子所生活的时代,礼最重要的功用显然是建立一套规范的社会政治秩序,“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1]周礼确立了以血缘为基础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形的宗法等级制度,整个社会就在礼的规定下系统地运转。因此,说春秋时代为“以礼为中心的人文世纪”是十分恰当的:[2]如果人们不知礼,就无法在社会之中了解自己的职分,找寻自我的地位和价值,甚至人们的“视、听、言、动”都没有一个标准和界限,所以孔子才会立于门庭教育孔鲤“不学礼,无以立”[3]从这方面看,此时的礼处于一个绝对的地位;而在“华夷之辨”中,区分华夷的也正是国家是否实行礼制,“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季氏》),这里的文德指的主要就是礼的施行,从这方面看,礼又是普遍的价值。


从上面的论证来看,作为国家典章制度和社会生活秩序的礼的地位似乎是源于礼的工具性价值的。而事实上,礼的伦理性价值则是更为重要的,在周礼的制定中,周公认识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尚书·周书·蔡仲之命》),礼的内涵中显然已经有德性的因素。


但是,孔子并没有真正见到在礼的作用下和谐的社会,他所处的时代正是历史大变动时代,是“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卫灵公》)的时代。此时兼并战争频繁,人民饱受战乱之苦,用后世的话说就是“礼坏乐崩”。旧贵族没落的背后正是原有秩序——礼的没落。可是,孔子怀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圣人情怀,仍然要强调礼的地位,仍然认为守礼是达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成">成ersonName>君子和安邦定国的必然经过的路途。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还是仅仅强调礼的工具性和礼在上古三代统治的合法性显然是苍白无力的。所以,孔子必然要为礼找寻更为坚实的基础。


首先,孔子更为重视礼的内在本质而非浅层的外在的仪礼规则。当然,笔者在此并非说孔子不重视礼的原有的规则。否则当孔子听说季氏以八侑舞于庭这种僭越行为时,也不会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侑》)了。季氏这种行为已不仅仅是违反条文了,而是内心里完全漠视合理合宜的社会准则和情感上的对君上的挑衅,这已经是触及到了礼之本。关于礼之本,《论语》上有记载: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与其易也,宁戚。’”(《八侑》)


在这里,孔子已然点明自己相比于奢侈浪费和外在的仪式完备的礼,他宁愿选择更为简朴、哀痛的礼(当然,这里具体指的是葬礼)。这说明孔子注重的是礼的本质,是“质”而非“文”,“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4]可以看出,孔子在礼的方面绝非抱残守缺,而是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去理解礼、损益礼,为礼注入新的内涵。


其次,孔子将礼回归到德的层面: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勉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


孔子谈到治理国家是将德和礼放在一起,无疑令我们想起周公的做法。正如朱熹所说:“谓刑政但使远罪而已;若是格其非心,非德礼不可”(《朱子语类》卷二十三·为政篇上),通过政术刑罚治国充其量不过能使人民“远罪”,是舍本逐末的做法,而强调礼和德却可使人民“迁善”。通过守礼可以达到道德,这说明礼本身的形成一定和德性相关。

最后,顺着上面的思路,孔子找到了礼的基础——仁。



刘媛  2010055110  西南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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