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1楼武科大王柠的帖子《论语》中“礼”所具有的规范特征
(一)“礼”具有普遍性
“礼”是按照道德理性要求制定的典章制度、行为规范的总称。礼与道德互为表里,是道德理性的具象,旨在构建理性的人伦秩序。秩序的需要无处不在,故礼亦如此。就此而言,礼具有施行范围以及适用主体的广泛性。
首先,礼的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道出了“礼”的宏观意义的微观透视。中国传统上家国一体,要达到和睦有序,需要社会主体共同遵守既定准则,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就能实现群体的社会秩序。其次,礼具有适用地域的广泛性。《论语·八佾》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其如示诸斯乎?”在孔子看来,治理天下,只要有礼就可以。有了共生的文化信仰和符号,治理国家就只是形而下的器。“孔子对‘礼’的孜孜追求,决不止于这些外在的伦理制度,而是在这些制度背后或者透过这些制度所达到的伦理必然性、伦理力量和伦理合理性。”作为一种共同的内在文化性质,礼是文化在人行为上的表现样态,这种表现样态是一种伦理力量的使然,是伦理必然性的结果。
(二)“礼”具有较强的时代性
“礼”作为社会制度规范,在社会情势变化过程中也会有所损益。虽然礼的部分有所变化,但其本质不会改变。周礼通过继承前朝礼仪制度形成并发展。《论语·八佾》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可见,孔子对待“礼”之变化性的态度,肯定礼是具有时代变化性的观点。其次,礼的本质保持不变。在孔子看来,因为礼的本质不变,所以在朝代的更迭中虽有所损益而能延续,也就可以肯定,即便经过十世、百世,其礼仪制度仍是延续古礼而有所损益而已。
(三)“礼”遵循程序价值优先
礼的本质是规范,规范需要程序作为载体,程序的存在也是对一种既定社会秩序的肯定和再现。在价值序列中,孔子重视规范下所蕴含的情感和德行。就礼本身而言,他更强调程序在价值序列中的首要地位。程序是礼的表现形式。如果“仁”是礼的内在精神,那么程序就是礼的外部表现。《论语》中著名的“正名”思想,其实质就是通过操作具体的礼仪规范,制定各种角色的人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达到礼乐兴,刑罚中,民之手足有措的目的。尊“礼”的方式就是用程序来约束自己,从而达到外部行为与内在道德修养统一的完美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