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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最初的礼是指宗教祭祀中的规矩,又历夏、商、周而形成一套典章制度,再后来,历经孔子及其追随者以及孟子及后代的儒家不断充实其内容,成为了一套别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社会秩序的制度,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依规矩行事,其含义与最初的宗教祭祀已不相同。
        另一方面,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并进而提出了仁政说,主张省刑罚,薄税敛,以及孔子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讲的是治政和人际伦理关系中的一些最基本的道理,只要人类社会存在,这些道理就长期管用,不能一概加以否定。

        我更想说的是,礼等传统文化,当然是可以研究的,但必须服务于发展的需要来加以扬弃。在重建社会秩序和道德行为规范的过程中,复制式的往后看的继承,是不可取的,这样的继承,继承得再好,要么是延续落后,要么是停滞不前。现在一些人,不知今夕是何年,动辄就不知辨识地在老祖宗那里去找法宝,实在是一桩可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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