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的“礼”是古人为区分社会等级而设置的行为规范,包括典礼制度、 社会纲常以及生活礼仪等,而五常”文化中的“礼”则在此基础上凸显“和为贵“(《 论语·学而》) 的精神理念。子曰:“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 论语·为政》)儒家虽然重注个体之间的礼教形式,但更加重视主体之间的礼让与文明精神,也唯有此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礼”是基于“仁”和“义”之价值判断和是非标准之上的行为践履和操作规范,重视建构人与人之间礼让、谦恭、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礼”和“智”是从属于“仁义”的道德规范,“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也就是说“礼”是通过整一套仪式和程序使得”仁义“的内容显现出来并使其具有典雅性质,不具有和”仁义“同样的地位,服务于”仁义”价值取向的工具性规则,具有维护统治集团内部秩序,规范长幼尊卑的政治意义,在董仲舒“春秋大一统”之后对于稳定社会统治秩序、保障封建社会生产生活平稳运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