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转帖] 东海老人:新礼学初论 [复制链接]

1#
新礼学初论



一、小“破”董子竹


在儒家五常道中,“礼”引起的误会最为严重。正如董子竹先生说的:一个“克已复礼”,把数千年的儒学界搅了个天昏地暗。古今很多儒者学者一边批评别人误解了礼,自己却误解得更厉害。董子竹先生,批评南怀谨等大师及古今学者对“礼”的解释大误,但他自己对礼的理解就出了大偏。礼学要重立,就要除旧更新、回小向大,对于有一定影响的误解曲解则要先“破”之。



如果说古今学者对“礼”的理解太拘谨狭隘的话,董子竹将《论语》“克已复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等章中的“礼”理解为“天礼”、“天道的和谐运动”,则又太宽泛“自由”了。礼不完全等同于、但包含了《礼记》中的“礼仪”。“礼仪”是礼在一定时期、一定社会的具体表现形式。孔子“四勿”之教,显然是教以行为准则而非“本体”规则。



好有一譬:礼,相当于佛教的戒律,天道相当于法身本体。法身是不需要戒律的,法身本身就是一种宇宙规则或戒律。释尊及大多数高僧大德虽为化身,但已证道,不戒而戒,没有戒律也自然不会“逾矩”。但一般和尚在没有彻悟彻证之前,是需要具体的戒律制约而无权“代表”戒律、不能说“我就是戒律”的。



董子竹说朱熹提倡的“三纲五常”已荒谬不经(《论语正裁》190页),不知“礼”正是五常道之一,仁义礼智信为普适价值,是宇宙本体之德,人类本然之性,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天地之间的“金科玉律”另外“三纲”由董仲舒取自法家而倡导,非朱子始倡也。



类似疏忽错漏,在董书中不少见。由于对“礼”论问题比较严重,故特别提出来予以纠正。董子竹的“礼”论,兹不详引,读者可参看董子竹《论语正裁》及相关文章。我在《为中华文化报喜------隆重推荐董子竹》中曾指出,董子对经典的解析过于浮滑漂荡任凭己意,基本功很不扎实,与所批评者一样缺乏学术的严谨,其对礼的解释太宽泛浮滑,就是一例(用朱陆---朱熹与陆九渊陆九龄兄弟----之争的话语来说,董子竹“切已自反”,“发明本心”的“易简功夫”尚可(比较而言。其实也有限),但“泛观博览”严重不足,治学之道严重欠缺“邃密深沉”。)



二、儒家之礼的本来面目


礼,是各种政治社会文化仪式、各种文物典章制度的总称,内容繁多范围广泛,涉及人类各种行为和国家各种活动。



三叩九拜握手躹躬是礼,社会制度与法律规章是礼。在不同的领域,针对不同的事物,礼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待人接物有待人接物的礼,治国安民有治国安民的礼,祭祀有祭祀的礼,外交有外交的礼。亲友之间,群体之间,生活层面,政治层面,礼的具体表现形式都是各不相同的。故《礼记》说:



“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是故宫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真可谓“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



政治制度和伦理道德是“礼”的两个主要属性。从道德层面看,“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孔子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博学於文,约之以礼”,“恭近於礼,远耻辱也”,以礼规范自己的行为,知道什么该作,什么不该作。“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恭慎勇直诸德,都要受礼的制约。



子路问“成人”,孔子答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 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是否知礼有礼,是一个人成熟与否的必要品质,一个不通礼乐之人,是还算不上“成人”的。



在政治层面,礼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人治”很多反儒者反儒武器之一,其实这件武器是虚拟的。儒家最强调礼治。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认为,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荀子曰:“国之命在礼”,又曰:“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等等,可见儒家对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极端重视。



儒以礼的建设程度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兴衰的重要标志。孔子反复强调“礼、乐”的重要性,“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古代礼法并称,其实刑也是纳入礼的范畴,法律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礼记-曲礼上》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可见“礼”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法”。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即以法律手段来维护礼的尊严、体现礼的力量,加强礼的强制性。合礼的必合法,违礼的往往也会违法,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但刑与法仅仅为礼的从属,必须以礼为本,所以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刑如“非礼”,便不仁,便成恶刑恶法。又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治理国家仅靠“政”、“刑”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以德以礼,“政”与“刑”必须建立在德与礼的基础上。



三、化由礼治,礼以仁成


仁义与礼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孔子答鲁哀公问政:“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礼记-中庸》)说的就是仁、义、礼的关系。“仁”以亲亲为起点,“义”以尊重贤人、尚贤使能为重要内容。礼就是仁义的具体化、形式化。



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这也表明义是本质,礼是形式。



如果说仁是内在心灵的戒律,礼就是外在的规范,是仁义在社会、政治层面的贯彻落实,体现为具体的规章制度,针对人的言行进行规范。仁必有礼,礼必合仁。可以说,仁是礼之内在根基,之实质、之体,礼是仁之外在规范、之形式、之用。这就叫:化由礼治,礼以仁成。枭诗写道:逐物求名非我意,迎风要展大旗仁。礼,乃是仁旗的旗杆啊。



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求仁与复礼也是统一的:没有仁,礼就徒具形式,没有礼,仁无所依托。完善了制度,人人遵守,自然仁道行于天下。而礼如有违反了仁,成为陈规陋习乃至暴刑恶法,礼的本身也不成其为礼了,“非礼”了,徒具形弍的僵化的“礼”、“非礼”的“礼”,就会成为“吃人的礼教”。



“克已复礼”,不是要禁止正当的欲望、追求,家家把空调拆了,个个“成为神殿、祠堂中的木偶”,“一个女人的手如果让父亲、丈夫以外的男人碰了,就应自行截肢。”、“如果被别的异性拥抱了,应该自杀”(董子竹语)。克己,是战胜自己的习性,包括各种过分的恶习和过度的贪欲,使行为合乎一定的规范,进而彰明本心;复礼,就是恢复、维护儒家文化包括制度及法律的尊严。



孔子教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与现代师长教导学生或儿女遵守法律、尊重制度,不要胡作非为违法犯罪,意思差不多,不是要把人训练成机械木偶。如果这话拿来对政治人物而言,相当于说:不要违反民主自由原则,不要与普适价值对着干哦。



孔子说:“随心所欲不逾矩”。“随心所欲”是意志自由,“不逾矩”是尊重礼。懂得了礼的真义和辩证,《礼语》中大量孔子看似矛盾或非常“反动”的言论和行为,就一通百通、很好理解了,古今一些儒者学者一边的误会也就可以得到澄清了。



例如,《论语-乡党篇第十》最受反儒派的讥评,殊不知正体现了孔子对礼的尊重。本篇集中记载了孔子的容色言动、衣食住行,如孔子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在面见国君及大夫时出入于公门和出使别国时的态度。对乡亲是谦逊、和善;在朝廷态度恭敬而有威仪,不卑不亢,敢于讲话;在国君面前,温和恭顺庄重严肃,仿佛诚惶诚恐局促不安的样子。不同的场合,对待不同的人,孔子的容貌、神态、言行都不同。时代不同,礼的形式也不同,用现代眼光看孔子时代,那些礼节不免可笑,但在当时,是“礼”当如此呀。



四、法家的非礼


孔子之道内圣外王并重而浑全,孔子之后的大儒们就各有侧重了。据韩非子说,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子张之儒、子思之儒、颜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孙氏之儒、乐正氏之儒。



孟氏即孟子。孟子自称孔子之私淑,据传其学出于孔子嫡孙子思之门;孙氏即荀子。其学源于子张和子夏。孟子侧重内圣,继承并发扬了孔子内圣学。荀子则侧重外王,继承并发扬了孔子外王学。可谓外王学的大师。礼学,即外王学也。



荀子虽侧重外王但不废内圣,侧重礼但仍以仁为本,故虽走偏仍属儒家,正如郭齐勇《礼学的现代价值》所言:



在“礼”中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价值。“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荀子推崇“礼”为“道德之极”、“治辨之极”、“人道之极”,因为“礼”的目的是使贵者受敬,老者受孝,长者受悌,幼者得到慈爱,贱者得到恩惠。在贵贱有等的礼制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诸德,以及弱者、弱小势力的保护问题。



礼学对官员、君子提出了德、才、禄、位相统一的要求,亦对他们提出了“安民”、“惠民”、“利民”、“富民”、“教民”的要求,“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养民也惠”,“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反对滥用权力,对百姓“动之不以礼”(《论语·卫灵公》)。这也是礼学秩序原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李斯、韩非都是他的学生。他们学了荀子的礼法但把儒家的根本丢掉了,不再讲仁义,就成了法家。故法家虽出于儒却非儒。礼而不仁也就不成其为“礼”了。法律不义,政治不仁,是最大的非礼。



法家的错,与荀子对孔子学说的片面发展有关,更与荀子对人性认识的出偏大有责任。荀子的性恶论,将放纵人性所出现的“犯分乱性”、“偏险悖乱”的结果当作人性本身了,同时仅把人性定义为人的自然属性而忽略了仁义礼智等与生俱来的善。故我在《一言性恶真成谬!---性恶论的肤浅其恶果》中指出:性恶论是荀学的肤浅。这一“肤浅”,可谓遗蔽无穷。荀子本身之学虽已出偏,尚能以“礼”自持,不违仁道,其徒子徒孙则不免叛出儒门而成法家矣。



五、礼时为大,变而从时


礼有变与不变。礼的本质即原则、德性、精神等永不变,礼的具体内容形式则应根据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变与不变,相辅相成。



礼以仁为本,以义为宜,要应时、应地、应群体之异而制宜。《礼运篇》曰:“变而从时”;《礼器篇》曰:“礼,时为大。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可见礼经是以改制和革命为随时之宜的。《大易》有《随卦》与《鼎革》二卦。《随卦》曰:“随时之义大矣哉”;《杂卦》曰:“革,去故也,鼎,取新也”,说的都是随时革故鼎新之义。



孟子称孔子为圣之时者,就是誉孔子既能守经志道也能反经合道、既能坚持理想又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采取合适的手段。孟子认为,伯夷是圣人之中的清高者,伊尹是圣人中富有责任感者,柳下惠是圣人中随和者,孔子则是圣人中识时务、集大成者。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都是圣人,都能够持之以恒地坚持他们的政治原则,但不够巧,圣而不智,孔子才是能经能权、亦圣亦智的大圣人。



把原则性与灵活性圆融地统一起来的经权思想,是儒家一大智慧。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这段话更可以看出孔子对“通权达变”权道是何等重视推崇。《论语》、《易传》对经权思想皆有理论概括,《春秋》则将经权思想贯穿在历史事件中来表达,形成了公羊家完整的经权学说。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原儒对于制度的更改、创新是持支持的态度的。儒家对制度的更改创新态度有个特征,一是儒家的态度相对比较慎重,正如张尔岐《周易说略》中对《周易·革·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爻辞解析:“确然可革之日,然后革之”。



二是,绝不能违背民本、仁本的原则。任何制度的更改,必须是进步的,合乎民心民意与时代潮流的,是改苛为仁、变霸为王。对于法家强国弱民、尊君卑民的变法,对于中共所谓的教育、医疗产业化之类的改革,儒家绝不会赞成,绝对会反对。



另外,在一定的国家地域和时间段内,礼具体内容形式也有其高度的严肃性,不能随便变来变去,这也是礼所当然的。礼,局部而言也是一种原则性的东西,如有违反,如果“非礼”,就是违仁悖义犯法的,就要受到某种惩罚。



六、民主宪政,礼之大者


郭齐勇在其短文《礼学的现代价值》中谈到礼的下述现代意义:礼乐文化不仅促进社会秩序化,而且有“谐万民”的目的,即促进社会的和谐化;古今社会规范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协调群体、社区的关系,促成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能没有新时代的礼仪文化制度、规矩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指导;就国家间的交往而论,尽管周秦之际的诸侯国与现代的民族国家不可同日而语,但互利互惠、和平共处的交往之礼义,亦有可借鉴之处;文明间的对话需要有“礼”的精神的调剂与“礼”的智慧。等等。



说得很对,但郭齐勇教授忽略了礼学最大的现代价值和意义:制度建设。礼学,外王学也,乃是致力制度建设、更新、发展之学。佛教戒有轻重,儒家礼有大小。文明礼貌也好,文化礼仪也好,各种规章法律也好,包括郭齐勇所说的礼的各项礼仪内容,都是子制度、孙制度,属于“礼之小者”。社会制度才是“礼之大者”。纲举目张,这一制度落后,纲不举,其它礼之“目”是张不起或张不好的。



而民主宪政制度,则是在现代社会政治层面最适宜、最具普适性的大礼制。缺此,郭齐勇所谈到的“礼”的所有价值意义因缺乏根基而难以体现周至。



有人说儒家的忠君思想,是专制主义的义理基础。其实忠君仅仅是特定历史时期儒家仁义原则在政治领域表现形式,目的是为了行道弘道,最高所忠应是“道”而非君。而且儒家忠君是有条件的,君主首先要依礼而行。正如大道归心网友所说:“真正的儒家终极目标是弘道,而不是忠君。只有领导者符合道,能够尊重下属,理待下属,儒者才会忠于君。”



君主时代,君主不行仁政,不遵守儒家文物典章制度,就是“非礼”,就成了昏君暴君,不仅不必尽忠,而且据孟子的观点,可以诛之。民主时代,不尊重民心民意,不尊重普适价值,不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一句话:违反民主自由原则,就是领导者最严重的“非礼”;而领导人不由公开定期的民选产生,则是根本性的政治非礼!



七、重建新礼制


综上所述可见,礼学是在坚持仁的原则下通权达变、与时俱进的学说,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包容性、普适性和时代性。



东海大良知学,统摄新内圣学、新外王学、格致学(科学)诸学。民主宪政作为新礼学核心,乃是东海新外王学最重要、最关键、最基础的部分。要重兴礼学,重建礼制,实行礼治,首必要从民主宪政开始。



礼制的基本原则是仁义,在这个时代,政治之仁义必须借助民主制度去体现和落实;礼治的最高境界是德治,在这个时代,德治要以法治为基,法治要以民主保障。偈曰:



德治要以法为基,若无民主法无倚。


须从民主求礼制,要凭宪政展仁旗!


2008-2-12


参考与批判:郭齐勇教授短文《礼学的现代价值》



不求富贵不求仙,富在心灵贵在天。


短笔多情牵十亿,一灯无尽耀三千。


路将穷处身为道,学欲绝时统在肩。


莫叹人间多阙憾,一笑端杯月又圆。



几度迷茫不识津,行非义路宅非仁。


权争黑幕人成鬼,马踏神州政更秦。


海日将圆千古梦,儒风待送万家春。


再融西学为吾用,重建中华大礼新。


-----自题《新礼学初论》七律二首



分享 转发
TOP
2#

现在的很多人忽视了对做人应懂得的基本礼仪规范的学习。人们把那些在礼仪上不拘小节的人,认为“潇洒”;把身穿奇装异服,口讲粗话的人,认为“有个性”。坐没有坐相,站没有站相,吃没有吃相,穿着邋遢,见了尊长连个招呼都不打,麻烦了别人连句感谢话也不说,在公共场所目无他人、任意所为,这都是没有修养的表现。

TOP
3#

礼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观念。周礼中那些支撑性的人文主义思想,如亲亲、尊尊、明德、爱人、敬人、民本等,都是反映“礼”的意义,礼”学是一门“沟通”的艺术,“对话”的伦理,文明间的理解与沟通需要呼唤相互尊重、学习、礼让的精神。我们对礼学的这些原理可以作创造性的转化,并使之在文明间的交往、沟通、对话、理解中,逐渐地成为可普遍化的伦理。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