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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仁爱”思想,是一种对于协调人际关系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道德精神。“仁爱”既是一种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又是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智慧。孔子说,仁者“爱人”,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做到“仁”,就应当做到“恭”、“宽”、“信”、“敏”、“惠”。我们知道,所谓道德即是要求人们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与社会的利益。中国传统的“仁爱”思想,即是要求人们替别人着想,同情人,敬重人,相信人,关心人,帮助人,待人以诚,施人以惠。这是一种十分可贵的道德精神。尽管在存在阶级对立的情况下,普遍的“人类之爱”只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人类的“仁爱”精神作为一种积极的、健康的道德信念,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积极作用。

“仁爱”精神是一种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中国传统的“仁爱”,与“人对人是狼”、“他人是地狱”的西方利己主义思潮是根本对立的。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互助、互爱,与人为友,与天地万物为友,和谐共处。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经济竞争、贫富差距等等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因此,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发扬中国人传统的“仁爱”精神,倡导“仁者爱人”、“厚德载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有益于创造现代生活需要的同情弱者、互助友爱、帮穷济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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