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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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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出身于“”,又以教育和培养“士”(“君子”)为己任。“士”者“仕”也。孟子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意思是说,士出来任职做官,为社会服务,就好像农夫从事耕作一样,是他的职业。荀子在讲到社会分工时,也把“士”归于“以仁厚知能尽官职”(《荀子·荣辱》)的一类人。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讲,原始儒家学说也可以说是为国家、社会培养官吏的学说,是“士”的文化。
  子贡曾向孔子提出“何如斯可谓之士矣”的问题,即怎样做才称得上“士”。孔子回答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这句答话中,既表明了“士”的官吏身份,同时也指出了作为一名“士”的最基本条件和责任:一是要“行己有耻”,即要以道德上的羞耻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要“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即在才能上要能完成国君所交给的任务。前者是对士的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后者则是对士的实际办事才能方面的要求。而这两方面的统一,则是一名合格的士,也就是一名完美的儒者的形象。荀子写了一篇题为《儒效》的文章,其中对于儒者的形象和社会作用是这样来描写的:“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美俗”就要不断修身,提高道德品质,以身作则;“美政”则要“善调一天下”,为社会制订各种礼仪规范、政法制度等,以安定社会秩序和富裕百姓生活。
  基于以上对于“儒”、“士”、“君子”的基本社会使命的分析,可以说原始儒学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士”的修身方面的道德规范和从政方面的治国原则。而且,从孔子、孟子到荀子,他们所提出的各种道德规范和治国原则,都是十分具体的、为人处世中践行的规范和原则,而不是一般的抽象的形上学原理。
  人们称孔子之学为“学”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孔子是把“仁”作为士君子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来要求的。如他说:“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论语》一书中记载着许多孔子回答弟子们问“仁”的言论,其内容都是实行行为中所要遵循的各种具体规范和原则。如:
  答樊迟问仁,一则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雍也》)一则曰:“爱人”(《颜渊》)。
  答颜渊问仁,曰:“克己复礼为仁。”(《颜渊》)
  答仲弓问仁,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
  答司马牛问仁,曰:“仁者其言也讱。”(《颜渊》)
  答子张问仁,曰:“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矣。”(《阳货》)
  再如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阳货》)“刚、毅、木、讷,近仁。”(《宪问》)以及有子说的“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等等,无一不是具体实践行为中遵守的规范原则。
  《论语》一书中也还记载着许多条孔子答问为政的言论,同样也都是十分具体实践行为中遵守的规范原则。如:
  答子贡问政,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
  答齐景公问政,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
  答子张问政,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颜渊》)
  答季康子问政,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
  答子路问政,曰:“先之,劳之”,“无倦”。(《子路》)
  答仲弓问政,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子路》)
  答叶公问政,一则曰:“近者悦,远者来。”一则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子路》)
  又答子张问从政,则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尧曰》)等等。
  孟子除了进一步发展孔子以“仁”修身的思想外,又以推行“仁政”学说而著称于世,而其所论的“仁政”内容,同样也是十分具体的。如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而所谓的“正经界,”就是“分田制禄”,“制民恒产”(《孟子·滕文公上》《梁惠王上》)等。再就是他经常举以为例的周文王的“仁政”内容,即:“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梁惠王下》),以及“尊贤使能”(《公孙丑上》)等等。孟子对为什么要行仁政和为什么可能行仁政,也进行了理论上的说明。但他的那些理论说明,大都是感性直观的。如他认为,因为人人都有“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仁爱之心”,先王同样也有“不忍人之心”,此心发之于政,即是“仁政”等,来论证行仁政的根据。又以“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尽心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梁惠王上》)等“推恩”理论,来说明行仁政的可能性等等。
  孔子、孟子在修身与治国方面提出的实践规范和原则,虽然都是很具体的,但同时又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成分,也就是说更多地寄希望于人的本性的自觉。所以,孔子竭力强调“克己”、“修身”(《宪问》)、“为仁由己”等。而孟子则以“性善”为根据,认为只要不断扩充其“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公孙丑上》),“求其放心”(《告子上》),即可恢复人的“良知”、“良能”,即可实现“仁政”理想。
  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则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他认为,人的本性并不是那么美好的,顺着人性的自然发展,必然造成社会的争乱。因此,必须用礼义法度等去化导人的自然本性,即所谓的“化性起伪”,然后才能使之合乎群体社会的公共原则和要求。所以,荀子在强调自我修养、道德自觉的重要的同时,更为强调“师”与“法”的教育与规范作用。如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又说:“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舍乱妄无为也。”(《荀子·修身》)
  同样,荀子设计的治国原则:“明分使群”、“群居和一之道,”包括理想的“王制”与具体的“富国”、“强国”之策,乃至他的“礼论”、“乐论”、“君道”等等,可以说都是非常富于现实主义的。它都是在肯定当时已经形成的社会等级和职业分工的基础上,来规定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名分和位置,并要求其各尽其职,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一致。当然,这并不是说在荀子提出的治国原则中没有一点理想主义的成分。因为,如果它的学说中一点理想主义成分都没有,那么,他的学说就不会有什么感染力,而他也就不能称为一名思想家。
  原始儒家在先秦春秋末至战国时期,是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的“显学”之一。他们提倡的道德修养学说在“士”阶层中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他们设计的理想政治制度和治国原则,则因其主要精神,即一统天下和礼义王道为上等,太脱离当时诸侯称霸、群雄割据的社会现实了,因而始终没有能得到当权者的赏识和采用。所以,原始儒家学说与以后成为实际社会制度依据的儒学不同,它还只是一种关于道德修养和政治理想的一般性学说。在我们以下的论述中,人们将会看到,分清这种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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