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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于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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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仁义
墨家:仁义(道义)
“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认为爱人要远施周边,尊卑长幼之间要互相爱护。但孔子的仁爱是对他人的关心爱护同情理解尊重,爱人要以亲亲为出发点,主要是处理宗法家族关系内部的亲戚关系,而且爱人涉及到国家、上下、君臣及国际关系。
墨子提倡“兼相爱,交相利”,后期墨家继承了这一思想,提出“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中”。“义”的内涵随着社会历史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涉及到“志”与“功”的问题。墨家不赞成儒学“仁”为内,“义”为外的看法,认为“仁义”都属于“志”。其实“仁”为“爱”,“义”为“利”,“爱”和“利”都属是价值行为主体的行为结果,即为“功”。所以墨家主张在外功的基础上实行“志”与“功”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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