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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与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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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不容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了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生,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你权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判别更是一目了然.。淡泊情怀,不受利之所使,自天地驰骋,我心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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