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者在我们的历史上可谓是数不胜数,比如:东汉末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被视为国贼。一位洛阳名医名唤吉平,忠汉室,与汉国舅董承等人共谋诛曹。他打算在为曹操送药时下毒,却不慎泄露了天机。曹操命人痛打吉平,逼他招出何人指使。吉平血流满阶仍只是痛骂曹贼,后撞阶而死。在罗贯中笔下,他是有名的忠义之臣。
再如,谭嗣同,清末,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逃往日本。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他坚信“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泰然赴死,留下“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名句。
这些都是纵多舍生取义的例子啊,然而,在今天和平环境中,我们虽不致牺牲生命,但“舍生取义”并非离我们而去。“舍生”已不限于舍弃生命,也包括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个人利益。“取义”也已不限于正义,而是包括正义在内的一切公益。这种意义上的舍生取义,虽不像先前的义士、烈士那般气壮山河,但却是不可低估的一朵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有平时肯为公益放弃个人利益,在关键时刻才会毫不犹豫地献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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