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善不能离开运动、变化和行为单独存在,不能离开运动、行为和存在的主体——具体事物单独存在。善存在于具体事物和具体主体之中,存在于运动、行为和变化之中。善行、善事必有善主,恶行、恶事必有恶主。善主、善行和善事中必然包含着善,恶主、恶行和恶事中必然包含着恶。
人类关于“善”的本质、关于“善行”问题的认识,具有悠久的历史。
“可欲之谓善”,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人对善的理解,也是我们的先哲最早对“善”的解释和定义。善就是“可欲” ,就是人的欲望可以得到满足;这时期人们关于善的概念比早期已经有了很大的扩展,已不再仅仅指羊多、食物多、有饭吃等等原始含义,而是已从食物对人的生存的支持,对人的食欲的满足扩展到了一切事物对人的生存、生命的欲望的满足。
佛教认为善行是对自己有益的,对他人亦是有益的行为;是在今世好的,在来生也是好的行为。这四个条件具备,才能算是纯善的行为。
佛教所说的善法就是指包含善的行为,善法就是善行。善法有世间的,有出世间的;种类繁多;但简单点来讲,最基本的善法,不出十种,叫做“十善”。这十善法,即是十恶法的反面:身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口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意不贪,不嗔,不痴。
若再从心理上来研究分析,这善法(善行)的心理,可得十一种,在唯识学上,叫做“善心所法”。善行是善意、善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善意、善心是善行的内容和本质。善心、善意不是凭空在人脑中形成和产生出来的,而是由十一种社会知识作为根据的。
仁( rén ),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础,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支柱之一。他提出要为“仁”的实现而献身,即“杀身以成仁”的观点,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又“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又《卫灵公》:“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庄子.在宥》:“亲而不可不广者,仁也。”清谭嗣同《仁学.界说》:“仁为天地万物之源,故虚心,故虚识。”
“最初只有人字,后以二人相爱,人旁加二为仁,故仁由人而来。仁固可作‘仁义’解,也可作人解。我认为‘克己复礼为仁’的仁字,宜作‘人’解。以孔子之话作本论,《论语》中如‘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观过斯知仁矣’、‘井有仁焉’,这些仁字,都应作“人”解。而一般学者以其字之为仁,多曲为之解,求其说,而不得要领。故上例我以‘仁’字应作“人”解。否则,‘井有仁焉’,作仁义之‘仁’解,难以解通。又以其他著作为旁证,可知人、仁同义。例如《礼记表记》说,人也谓施以人以忠恩也。人与仁同义……《论语》所谓‘人者仁也’、‘仁者爱人’,即本此义。皆由于人、仁同出于一源,且关系密切。把仁字均解为‘仁义’,难以自圆其说、令人信服”(引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464-46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仁,就是二个人字,从这个字的形我们看到了这个意思。那为什么这样写这个字呢,古人的意思是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对“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我害人人,人人必将害我。”的简写。这句话中两次使用二人组合。所以就是仁的意思了。仁是道的一种。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仁”字始见于儒家经典《尚书·金滕》:“予仁若考。”仁指好的道德。孔子首先把仁作为儒家最高道德规范,提出以仁为核心的一套学说。仁的内容包涵甚广,核心是爱人。仁字从人从二,也就是人们互存、互助、互爱的意思,故其基本涵义是指对他人的尊重和友爱。儒家把仁的学说施之于政治,形成仁政说,这在中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孔子的最高境界是仁,但这不是个人处世的匹夫之仁或小恩小惠妇人之仁,而是治理有方为民 造福的大仁大义;“克己复礼,仁在其中”,好象仁这个境界很容易达到,但孔子说的不是一 人个人的仁,而是有权势在手的统治者的仁,要这些人克服自己的私心欲望,遵守秩序,有步骤 地管理国家,这决不容易,自古极少数大权在手的人能做到;连孔子自己也不好意思说能做到, 只敢说自己好学,常自我反省,希望能接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