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是儒家的核心思想和首要价值,也是中华文化的最高道德原则和人格理想。仁爱,简而言之就是与人亲善。仁爱教育就是教育人学会关心他人,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仁爱教育具有一种伟大的担当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大力提倡的。一个人假如不学会对他人的爱,将会生活在孤独寂寞中,久而久之便会形成闭塞的心理。一个人若怀有仁爱之心,便能爱己爱人,乃至推人及物。由此对整个世界保持一种感恩与谦让,创造出和谐社会。
然而,现代的中小学生娇生惯养,个个是家庭的宠儿,不像“孔融让梨”,“黄香温席”,他们性格倔强任性,团结合作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缺乏,特别是以自我为中心,只知道在享受,付出的意识极其淡薄。他们受不得半点委屈,在同伴交往中往往因为一点小摩擦,就要寻机报复,将事情扩大化。如,一位学生在操场无意间被一同学撞着,于是就寻机要将其“撞回来”,结果发生了恶性事件。加上学校教育围着考试的分数转,在新课程实施中过于重视“知识技能”的传播,“情感态度价值观”只流于形式,使仁爱之心在我们年轻一代身上呈现着可怕的缺失现象。于是乎,人与人、人与地相处不和谐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案件、刘海洋硫酸泼熊案、浙江萧山4名女高中生杀人碎尸案件、金华徐力杀母事件、丽水盘溪学生弑师事件等就是其中极端典型的案例。
面对异彩纷呈的世界,今天的青少年比以往任何一代都面临更多的社会问题,他们的精神生活弊端丛生,正遭遇着个人主义危机,给人们陷入了深刻的思考,让青少年“做一个怎么样的公民”就成了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严峻问题。如何做好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培养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和无愧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合格公民,不仅关涉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也关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好公民道德教育能推进社会和谐、国家发展,增进人民的幸福。“公民教育的核心是使每一个公民懂得自己在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集体、民族、国家)、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2] 可见,公民教育与仁爱教育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崇尚和谐,崇尚团结,崇尚道义,崇尚爱国和崇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