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学的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仁”。孔子的《论语》把“仁”界定为人之为人的类本质,奠定了
儒家道德人学的基本路向。
孔子的“仁”大致有四重含义。
一、仁者爱人。意思是说,“仁”是对于自己同类相爱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德性。孔子认为,一个人,要成就其理想人格,首先就需要“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具体地说,此种爱的情感主要表现为“忠”与“恕”两个方面。按照朱子的解释,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也就是说, “忠”是尽心竭力,尽己之心以爱人;而“恕”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以爱人。仁是忠与恕的合体,也是孔子思想的一贯之道。
《论语》中的许多言论均说明一个道理:一个真正的人,其人道之爱首先表现在对他人要尽心竭力地履行道德责任和伦理义务,这就叫“主忠信”。
“恕”也是论语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子曰: “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的意思是说,恕道是一个普遍的道德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别人。凡自己不想遭受的,也不要施加于别人;反之,自己想要达到的,也希望别人达到。这就是“恕”,这就是一个仁者爱人的态度。
按照孔子的说法,一个人做到了忠与恕,那便实现了“仁爱”的基本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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