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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十大义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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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国学分成辞章、考据、义理三个主要部分,相应地,在现代国学教育中,中文、中华历史、义理学作为国学的核心学科,可作为各类各级学校的必修课;而书法、国画、武术、中医养生、中华民俗、中华歌舞、中华工艺、中华园林建筑、中华音乐、中华戏曲、中华饮食等作为国学的一般学科,可设立为各类各级学校的选修课。中文作为民族精神的语言载体,“文以载道”,中文所载之“道”即是中华民族精神;中华历史记述了中华民族精神在中华民族生命实践过程中展现的真实轨迹;义理学则直接阐述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书法、国画、武术、中医养生、中华民俗、中华歌舞等国学的一般学科,则是以具体的、感性的、直观的方式表现中华民族精神的方方面面。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最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应当将什么样的民族精神“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中华民族精神存在于中华文化之中,存在于中华民族的生命实践之中,是对中华民族具有塑造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凝聚作用、教化作用、协调作用的精神价值体系。管仲有“四维”之说,包括礼、义、廉、耻,孔子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基本范畴,董仲舒有“五常”之说,包括仁、义、礼、智、信,宋代有“八德”之说,包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孙中山先生提出“新八德”,包括忠、孝、仁、爱、信、义、和、平。通过对中华文化的解读,通过对中华民族生命实践的考察,取其精华,去除糟粕,笔者认为十大范畴,即仁、义、礼、智、信、忠、孝、廉、毅、和,可以全面、系统、完整地表达中华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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