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义理论坛 网络社会的伦理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因为伦理道德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凝聚起来的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化的价值判断主要是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沉淀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伦理道德观念始终居于主要地位,他规范和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维系和强化着社会统治秩序,并且日益渗透和贯穿于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审美观、历史观乃至于整个思想认知之中。而网络的出现,让人们足不出户便可纵览世界风云,掌握转瞬即逝的信息变化,原本巨大的地球成为小小的村落,很多人的交往关系也因此由现实生活转向了虚拟世界。
由于网络社会的开放性、虚拟性、自主性等特点,使其为人类的道德进步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它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建立联系,使资源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共享,提高了信息的使用效率,有更多自由发展的时间和机遇;网络技术在生产中广泛应用,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然而,这一信息化的浪潮也造成了某些负面的消极的影响,比如网络污染,信息诈骗;道德冷漠和人际关系的疏远;网络犯罪问题等。由于空间的虚拟性,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由现实转向虚幻。如果说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是基于现实社会,那么在虚拟社会中的人性与诚信则要复杂得多。比如现在比较流行的QQ聊天,你只需通过计算机发送信息就可以和对方交流。网络世界的虚拟性让人们隐藏了真实的身份和性格,其本性的“善”“恶”也同时被隐藏起来,空间的虚拟性直接带来了人性的虚假性。从而给社会造成许多不良影响。因此,网络的发展需要伦理道德的约束。
网络世界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技术上的进步,而在于人类如何对待这些变革,在网络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人。法律的强制性虽然仍在发挥着作用,但其约束力也由于其虚拟性而远远脱离现实社会的约束力,只有在上网者的行为违反法律时,才可以用法律加以约束。因此,网络的虚拟性呼唤伦理道德的约束。
网络社会的特征使其呈现出不同于现实社会的新面貌,因此我们在现实社会中形成的道德机制在虚拟社会中并不完全适用,中华传统道德观面临极大的挑战。然而,不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虚拟世界,归根到底反映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系这个社会交往的伦理观念,仍然是传统的伦理道德观,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来规范网络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传统伦理增添一些现代色彩,也是对中华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