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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之仁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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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法家拔高次要价值,本末倒置地淆乱价值序列,对于人类个体(包括个别君主)成“仁”取“义”,知“礼”守“法”,虽有小利,然而对于人类群体建构符合“天道”的政治制度,却有大弊。由于一切君主无不自居“仁义”地悖“道”、丧“德”,无不自居“替天行道”地“代大匠斫”,因此老聃主张“天地不仁”,庄子主张“丧忘仁义”。庄门后学所撰《胠箧》认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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