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孔子的“仁”的思想可以分为四个层面:
其一,“仁”的精神是从主体身心出发,超越血缘关系而尊重他人权利并普遍性地爱他人。
这种普遍性地爱他人的观念,是“仁”的精神的最重要特征。在《论语·颜渊》中就有三条论及此,十分重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仁乎哉?’”“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在孔子看来,“爱人”与“克己”并不矛盾,通过克制自己的过分欲念而达到中庸协调的境地,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平等的人我观念下,恪守社会礼仪并达到“爱他人”的“仁”的境界。
在《论语·雍也》中,孔子第一次对“仁”加以确切定义:“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这句话同《论语》中孔子其它地方谈论“仁”有所不同。其它处谈“仁”,一般是就某种具体情景或学生的某种问题做出具体的回答,而没有上升到范式“定义”的抽象层面,而此处“夫仁者”的语气,即对“仁”这一核心范畴下定义,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作为“仁”的普遍标准加以界定。同时,孔子在《论语·阳货》中,分别用五种品德来说明“仁”的性质:“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也就是说,仅仅达到其中一项,并不能成为仁人,而只有达到“恭﹑宽﹑信﹑敏﹑惠”这五种综合性指标,才能称之为“仁人”。
其二,仁者之乐是从心中自然出现的生命本性快乐。
孔子确乎很重视“仁与乐”的关系,他认为:“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应该看到,孔子处在周代礼崩乐坏的时代氛围中,其“乐”生态度的内涵相当深沉。冯友兰对此有所解悟,认为“孔子生活在社会、政治大动乱的年代,他竭尽全力改革世界。他周游各地,还像苏格拉底那样,逢人必谈。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是他从不气馁。他明知道他不会成功,仍然继续努力。……这样做的结果,我们将永不患得患失,因而永远快乐”。所以孔子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可以说,孔子的“乐”,是一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乐,一种面对困境和失败而无所萦怀的乐,一种超越个我得失的“知命”之乐。因而“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换言之,只有进入“仁”的层面,才能获得生命的大乐。孔子将忧乐问题看得很深,因为,人生的乐与忧问题成为了一面镜子,使每个人的内在人生观、幸福观和生死观得以呈现出来。
其三,“仁”的境界是人的自我修养和人格完成之境。
在孔子那里,修身的目标是“成己”(自我完善)与“成物”(兼善天下)。孔子的儒家理想是以个体道德实现为人生和社会的终极价值,在这方面孔子的论述相当宏富。诸如:“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者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尽有之矣,我未见也”,“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巧言令色,鲜矣仁!”孔子从正负两个层面分析了“仁”与“不仁”、善与恶等,对“仁者”的界定有了更为丰富的社会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孔子以人格完成为“仁”,其注重“仁”的理想,强调只有通过仁者之路,才能实现人格“大我”和社会“大同”的整合。
为了实现理想之仁,应当自己清除过分的杂念私欲,铸成一种刚健清新的生命意志。《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卫灵公》:“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未)知之何也已矣”。《宪问》:“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阳货》:子六言六蔽说,曰:“好仁不仁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正因为仁是一个很高的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标准,所以需要不断克服自我的欲念,使之合乎社会的法度礼仪,从而为实行政治上的“仁德”和“仁政”打下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的理想之仁,注重的是从个体的具体的事情做起,而后扩展开来,进入整个社会层面的变革。(
孔子仁学伦理原则还贯穿在其人格审美原则中,从个体出发而后完成个体到群体整合的过渡:“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予艺”。他的艺术精神是“中庸”之道的,注重君子修德的中介形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中道”“中行”之中,成就其君子的文质彬彬的人格禀赋。
其四,强调“仁”中心地位对“礼”“乐”的统摄作用。
孔子儒学的“仁体礼用”的伦理体系的本质在于:以“仁”为儒学价值的意义内核,在伦理之“礼”与道德之“仁”中进行协调,使得作为外在戒律性的社会规范的“礼”同涵蕴内在人生行为品性的“仁”,在宗法伦理与人文价值之间达到某种统一。孔子将“仁”的观念上升到一个本体论的高度,将“仁”看作是爱人、立人、达人的必然途径。这样,就从先秦的“天人关系”的自然层面转化到“人我关系”的社会层面上来,并进而提出一套人我关系的具体规则——忠信恕孝弟恭宽敏惠,以防止人性失范所导致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