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的标准应该是“礼”,“礼”的前提是“仁”,“仁”发端于“恻隐之心”。仅仅把“义”理解为“外在的”,恐怕不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义”是来自“内在的”,别人评价一个人的言行是否符合“义”只能从“外在”来看。
2.“义者,宜也”与“与实践相结合的理性”或许有相似之处。用是否有利来确定是否“合宜”,可以说是低层次的,有时可能会违背道义;用是否符合“礼”来确定是否“合宜”,可以说是中层次的,一般不会违背道义;用是否符合“仁”来确定是否“合宜”,可以说是高层次的,会越来越接近道义;能够“明明德”、知道“天命之谓性”,然后修养到“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可以说是最高层次的,能“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3.“三达德”的顺序应该是“仁智勇”,在言行上,这三者之间的顺序不能颠倒,但人们往往对这三者的偏重不同。“理性”这个词,查《现代汉语词典》,有两条解释:第一是“指属于判断、推理等活动的(跟‘感性’相对)”,第二是“从理智上控制行为的能力”。这种解释是西方式的解释,只不过是用汉字来表达就是了。儒学经典中的“仁智勇”,首先是指用来自我修养的“大仁、大智、大勇”,尤其是其中“智”与“勇”不能理解为我们平时所说的意思,而要理解为来自本性、发于本心的“三达德”;其次才是人们用来评判外在行为的词语。
4.《孟子·公孙丑上》说:“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茍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茍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因此,“四端”都是每个人本来都具备的,问题只在于是否能够“扩而充之”。从排列顺序来说,是“仁、义、礼、智”,四者犹如“东西南北”、“春秋夏冬”不可缺少,具备四者而后能“扩而充之”才好,当然有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