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是处理一切问题的共性优化决策方法论,也是贯彻仁道即实现两心调谐化的优化决策方法论(见以上两文)。
为了在人际关系范畴弘扬爱心(公心)以调节私心,或处理好包括人和环境,以及万物万事之间的一切问题,都要求在事物的极端之间找出符合当时当地具体条件的优化实施方案,庶几达到最佳调谐效果。实现这个目的,必须遵循一种寻求“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答案的优化决策方法论,这就是後人称为“孔门传授心法”的中庸之道了。
“中”在这释义为正,本意“当为矢着正也”,就是箭射中靶的,达到正确的结果。庸者用也、常也。中庸之道者,用中为常道,以走极端为非也。所以也有人称之为“中正之道”。
中庸之道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优化决策之道,广泛适用於日常生活,经济活动、工程设计,以至治国安邦的人生悠悠万事,前文举的一些关於应用科技的例子适可以佐证此理精湛中肯。英译中庸之道为“黄金中道”(Golden Mean),实至名归也。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Aristotle, 公元前384-322年)也有类似中庸之道的主张(Mesotes)。他考察各种德行,以为都相当於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道,而极端皆为谬误或罪恶。例如勇敢是懦怯与鲁莽之间的中道,磊落是放浪与猥琐之间的中道,不亢不卑是虚荣与卑贱之间的中道,机智是滑稽与粗鄙之间的中道,谦逊是羞涩与无耻之间的中道。(《尼各马可伦理学》)
中庸之道完全不是有些人一知半解或故意曲解以为的那种不讲是非的“中间路线”、不容标新立异的保守思想、甘居中游的消极处世态度、苟且节制的犬儒主义;或以模棱两可、调和折衷、和稀泥为能事,似德非德,而反乱乎德的“乡愿”之道。
“乡愿”者,深自闭藏,以求亲媚於世,一乡皆称愿人(谨厚之人)焉。孔子责备“乡愿,德之贼也。”(《论语.阳货》)孟子为此解释道:“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以忠信,行之似廉,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这种貌似正经、委曲求全、讨人喜欢的伪君子,表面上样样都好,但不分是非,似是而非,极富欺骗性,所以“恐其乱德也”。
汉语里的“中”字,有中间、中等、普通、一般的意思;“庸”字可作平凡、低下、不求上进,没有出息解,因此很容易“顾名思义”误解中庸之道为上述种种贬义,以讹传讹,似昭昭而实昏昏也。长期以来,谈论中庸之道的文章不计其数,关键在於罕有探本溯源,科学地全面地逻辑地系统地整理归纳,运用通俗信达的语言说个明白的,以至相距岂止十万八千里,风马牛不相及也。(若决意避开中字和庸字的误解,何妨把中庸之道理解为“常正之道”。)
人们常以儒家提倡的中庸之道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当然组成部分,以为西人不之谙也。其实中国两千年来伪儒当道,“政教合一”,握有无制衡绝对权力的专制王朝推崇中庸之道是假,反其道而行之是真。因此专制皇权不可能将中庸之道切实付诸政治实践,御用伪儒也不可能将中庸之道说个明白,特别是宋末伪儒竟将含糊苟且、不分善恶、不讲原则的“乡愿”当做了中庸的模范,这就是上述误解贬义始终挥之不去,认识混乱暧昧的社会背景了。
西方现代民主共和政治制度本质上作为不期而然的中庸之道产物,大体上具有“当然”符合中庸之道运行的特性。它的自由、平等优越性,不是建立在绝对平等或是极端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它用法治(宪政)限制极端民主之害,也用民主制度限制极端自由主义之害,造成一种万变不离其中(中庸)的优化决策体制。即便决策人物压根儿没有领教过中庸之道经典理论,甚至当事人思想失之偏激,这种体制仍然可能提供整体决策收敛得中的必然性。
邓小平曾经指出:“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和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党和国领导制度的改革》,一九八零年八月十八日)
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的政治家特别高明吗?非也。关键在於这些国家形成了一种不断求中的决策机制,尽管难免走弯路,犯错误,但这种机制具有的良性反馈调整能力,比较容易及时发现和制止错误倾向,进行优化选择和自我完善。
值得我们一想的是,如果有了中庸之道的素养和自觉性,又有一种万变不离其中(中庸)的优化决策体制,人类世界会不会变得更有希望,更有效率,更加美好?
有史以来中外实践,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时人亲身经历的戏剧性世局急剧演变可为见证,凡社会发展进步有成者,莫不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中庸决策之道而得之,而走极端者多归于失败。
毛泽东说:“孔子的中庸观念是孔子的一大发现,一大功绩,是哲学的重要范畴,值得很好地解释一番。”(《毛泽东书信选集》147页)
关於中庸原理,散见儒家论述,并不完全集中在子思传作的《中庸》章句。中庸之道的要旨大体上可从下面四句纲领性口诀去领会:“允执厥中”;“过犹不及”;“和而不同”;“所贵者权”是也(厥与其通,允执厥中即允执其中)。下面逐项说明之,希望有助於“很好地解释一番”。 (1)允执其中
中庸之道者,“用中为常道也”。《礼记》解释中庸为“执其两端,用其中於民”。《论语.尧曰》称中庸要“允执其中”,道统之传,尧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虞书.大禹谟》)者,舜之所以授禹也也。是谓尧、舜、禹三位传说中的圣王,都以中庸之道为传世之宝,授受之际,叮咛告诫也。
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於民。”的“两端”是指矛盾对立的两极,只认识或者把握其中的任何一极,都将失诸片面,必须“叩其两端”,从两端中作出优化选择,即求中是也。这就是说,在一个命题涵盖范畴的极端情况之间,总可以找到一个“发而中节”,契合事物本质特征,整体效果最佳,各方接受程度最高,恰到好处的优化解答,这就是中。
一旦得中,即“致和”,或称“致中和”,与上文借无线电学名词用的“调谐”同义;这里的“和”,亦即“和谐”或称“和合”。“和者,天下之达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可见“中者,天下之大本也”。《论语.雍也》乃有高度评价“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
《孔子思想大本大源考》的“思想实验”中谈到:如将世界上一切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理解为对立面的调谐(统一)和变革(斗争),其中变革是手段,变革的目的是追求调谐,而不是为变革而变革。调谐不仅是变革的目的,即便变革本身或即事物发展和运动的过程,也应讲究和追求调谐,以减少损失(痛苦),提高效率。
先秦时代,许多学派都研究过事物对立面的调谐(统一)和变革(斗争)的关系。其中道家认为祸福、正奇、善妖等对立面之间可以反覆无条件转化,颂扬弱胜强的转化,但不明确变化的目的性;法家则强调对立的绝对性,主张强凌弱,大制小。儒家观念与他们不同,以实现调谐为变革的目的,也以调谐为变革的高明手段。“允执其中”就是调谐观念在方法论范畴的表述方式,也是中庸思想的高度概括,贯彻於儒家的全部理论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