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董仲舒将“仁”定义为“天心”。他说:“霸王 之道,皆本于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爱人之大 者,莫大于思患而预防之。”(《俞序》) 唐代韩愈将“仁”定义为“博爱”。他说:“夫所谓 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 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 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原道》)韩愈所讲的仁 义道德,与孟子一脉相承,他用“博爱”界定“仁”,就 是对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 上》的发挥。“博爱”的原则是“一视同仁”,不仅要把 爱施于中国,而且还应及于“夷狄于禽兽”(《原人》), 但并不是墨家的“爱无等差”。韩愈明确指出:“圣人 一视而同仁,笃近而举远”(《原人》),就是说,“博爱” 又必须以“亲亲而尊尊”(《送浮屠文畅师序》)为基本 前提。韩愈用“博爱”界定仁,对北宋张载的“民,吾 同胞;物,吾与也”,程颢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
体”,以及朱熹的“理一分殊”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