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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灭人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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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灭人欲”是新文化运动以来,朱子学问屡受批评的地方,但大部分批判都是望文生义,于空处批判,可谓是凿空附会。
对于这一句话,“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并非是朱熹的原话,而是清朝一人对于朱子的评价。朱子原话仅有一句与此相似,即“存天理,去人欲”。一字之差,带来的是意义和语气程度的不同。也造成了朱子的学问被人所误解。
其次,不提这一遣词造句问题,在何谓“天理”,何谓“人欲”的理解上,当今主流的理解与朱子本意也有极大的误差。最简单的例子,朱子言:“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简简单单一句话,对于天理人欲的划分便极为明显了。也就是说,对于朱子而言,所谓的天理和人欲之间的区别,并非是有无的区别而是度的划分。孔子尚且言“富贵不能淫”,何谓淫,纵欲也。再者,朱子亦言:“善者便是天理,恶者便是人欲。”故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所言实际上与孔子之克己复礼并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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