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泰伯》第9则记载“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何晏《论语集解》:“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朱熹《论语集注》:“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
刘宝楠断为“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他认为:“‘民’为‘冥’,后言‘愚者’,正以民即愚者。”又认为:“本末犹终始轻重,若皆使民知之,则愚者以己为知道而轻视之,将恐不能致思,妄有解说,或更为訾议,致侮圣言也。”(《论语正义》第300页)
杨伯峻与之不谋而合,也断为“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翻译成:“老百姓,可以使他们照着我们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们知道那是为什么。”(《论语译注》第81页)程树德在《论语集释·四》第531页中与此相同。
但清末宦懋庸与之不同,断为:“对于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而所不可者亦使知之。或曰:舆论所可者则使共由之,其不可者亦使共知之。”与前人不同的是,他释“可”为“认可”,两“之”则指代所认可的某种内容。(《论语稽》第318页)
1993年冬湖北荆门市出土了郭店一号楚墓“郭店楚简《尊德义》篇”。简21、22:“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 应断为:“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以梁启超“选择证据,以古为尚”的考据学理论来看,战国中期偏晚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内、最接近于孔子的时代里就如刘宝楠、杨伯峻所断。
引自王传富、汤学锋.荆门郭店一号楚墓[J].文物,1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