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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引发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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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认为“农夫山泉”很好,每一次只买这种,没有想到的是,一向声誉度极高的饮用水居然和自来水差不多,这让人不觉感到心寒。


怎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武汉毒豆芽事件暴露后,老板十分委屈地对媒体说:别人都是这么做的……


继而有用脏水和面做馒头的老板更是理直气壮地称:那吃不死人……


这就是恶性循环!


树立食品安全是最大民生、最大政治的理念。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地认识到:食品安全是中国告别“东亚病夫”后,中华民族有健康的体魄可持续发展和世界经济交流的基本保证。抓食品安全就是抓生产力,抓经济发展,抓人民的健康幸福,就是抓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否则就会像赵本山与小沈阳在小品中描述的:人生最大痛苦就是人已死,钱还在呵!二是把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以增强各级官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促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依法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法治从官员开始。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像当年“禁烟”一样的社会氛围。


健全法律规范,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明知有害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出重拳、下狠手、依法从重打击。凡违反《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不仅是经济处罚,吊销执照,而且要根据危害程度和后果大小,像对待‘酒驾’一样以故意‘投毒’罪,追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实现食品安全的法治化。


健全监管体系,明晰职权责任。首先明确提供安全食品是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公共责任;其次是明确安全食品的标准的制定,食品的生产,食品出厂的检验,食品的市场准入,食品在卖场中的抽验等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责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按职责范围追究监管责任;再是对监管部门和直接责任者人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而且要根据事故危害面的大小、程度依法按失职、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监管到位。


加强科研,制定科学健康的食品标准。一是要参照国际标准和中国的出产状况,对各类食品制定出各种物质的含量标准,利用各种媒介公布,使生产者在生产中有标可依;二是各监管部严格按标监管,坚决杜绝无标生产;三是对食品类产品生产企业取缔免检特权,杜绝在金字招牌取得后乱弄滥搞;四是加强监管部门的检验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的配备,以有效地实施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五是对食品的开发应当先行试验,制定标准后再行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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