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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无不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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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的是人要遵循自然之理,顺应自然的运行,不必去干预自然的运行,不做不必的事,但也必须去做“作为自然与社会一部分的你”遵循自然逻辑该做的事(无不为)。而不为人注意的是,“刻意的无为”和“不要刻意的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状态,而后者才是道家的真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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