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马克思,1818年5月5日出生于德国西南部莱因省的一个小城特里尔的一个犹太家庭。
马克思的父亲叫亨利希·马克思,是一名律师,深受当地居民尊敬。母亲罕利达·马克思,一共生了4子5女。马克思排行老三,却是家里的长子,从小聪明,因而深得父母的宠爱。父亲希望卡尔长大后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律师、法官、大法学家。
1830年,马克思进入特里尔中学学习。1835年9月,17岁的马克思中学毕业。1835年10月15日,马克思遵从父亲的意愿进入波恩大学攻读法律。1836年10月22日,马克思从波恩大学转入柏林大学继续学习法学,但他逐渐感觉没有哲学的帮助就不能把法学吃透。他试图用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来思考法学问题,创建一个法哲学体系。但马克思很快看清了主观唯心主义的狭隘性和反科学性。于是他在大学第三年接受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从此走上研究哲学之路。
1841年3 月30日,马克思毕业于柏林大学。1841年4月15日,经过耶拿大学的论文鉴定,马克思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通篇论文洋溢着一个年轻斗士对宗教迷信和专制秩序的憎恨,充满了战斗精神,宣告了自己对一切科学和自由的敌人的势不两力的态度,将黑格尔的辩证法运用得如此熟练,充满了逻辑的力量。表明马克思当时还是一个黑格尔唯心主义者,他也公开申明自己是青年黑格尔派。
马克思毕业后本想到波恩大学当教授,但普鲁士王国政府为了镇压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运动,已经开始把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赶出大学讲坛。因此在毕业后的一年时间里,马克思除了研究哲学和艺术史以外,主要还有两件事,对他一生的发展影响巨大。一是越来越多地投身于当地的政治运动,写了许多有关时事政治的论文,表明他在政治上已经是一个革命的民主主义者;二是1841年7月后,马克思阅读了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在自然观上逐步转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立场上来,但是在历史观上还是唯心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