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除“知命”这一必要条件外,孔子还认为对于“天命”要有“畏”的态度:“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此句中将“天命”、“大人”、“圣人之言”并列作举,都执以有“畏”的态度,“畏”本义是可怕、恐惧,引申义为敬畏、佩服。由于对“命”的态度有“知”的能动性,故此处的“畏”应为引申义敬畏。“敬畏”在语法中是并列结构,指从内心生发出的尊崇与在畏惧状态下的自我约束。然畏与敬本有极大不同,在《论语》中,孔子对于“敬”的讨论有“敬事而信”(《学而》)、“修己以敬”(《颜渊》)等,是从修身实践、行为准则的角度言“敬”的;而对于“畏”则是强调在天道、天命超越地位下的尊崇以及约束。由此孔子所言之“畏天命”包括了外在行为实践与内在自我约束的两个层面,故在《雍也》篇中言“亡之,命矣夫”,既知命且敬畏命,如此便呈现出“命-知命/畏命-为君子”的内在结构。在此逻辑下,孔子展示出其独特的为命观和由命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