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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一书所蕴含的独特美学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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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美学观点与儒家的美学观点恰成鲜明的对照。庄子认为,世代的衰微与性情的丧失,就在于物语的膨胀和艺术、智巧等的出现与发展,他指出:“文灭质,博溺心。”认为只有抛弃了音乐,毁掉了文绘,才会使耳目恢复聪明;只有破坏了机械,才能获得真正的技巧;只有把流行的种种人为的装饰统统抛掉,人类才会返璞归真。庄子自身所具有的杰出的艺术气质,使得《庄子》一书在否定艺术审美的同时,也体现了庄子特有的美学思想。首先,在对待美与丑的关系上,如同对待有与无、是与非、大与小等等关系一样,庄子视为彼此是不确定的、没有区别的,一切在于主观感受,美的可以说是丑的,反之丑的也可以看成是美的。《山木》中所载“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就反映了这一观点。这种认识,实际上取消了美的质的规定性和美的客观性。其二,对自然之美的特殊认识与追求。庄子虽然从理论上反对艺术,反对雕琢性情,要求无知无欲无为,但由于他具有丰富的情感,对艺术有着精湛的见解,并且对大自然有着极深厚的亲和力,特别是他不仅摆脱了繁重劳动与自然审美的对立,而且超越了儒家从功利和伦理出发的以道德比附自然的局限,使得他能够达到一种不以物累形的超出实践功利目的的悠然潇洒的身心状态,来观察自然,并融入自然中去,逍遥与广阔的时空,到达了以天合天的物我和情景天然凑泊的境界。这样,庄子在否定艺术美的同时,发现和肯定了自然之美,在否定艺术美的同时,发现和肯定了朴素之美;在否定五声五色之美的同时,发现和肯定了无声无色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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