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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庄子《大宗师》读后感 天道为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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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并没有对“真人”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也没有给出“真人必然有真知”的理由,在他看来,这是不证自明的,不过这也给了我们质疑的空间。他通过一种描述性的方法说明了“真人”所具有的种种特点:
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颡鼽。凄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时,与物有宜而莫知其极。
古之真人,其状义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张乎其虚而不华也;邴邴乎其似喜也,崔崔乎其不得已也,滀乎进我色也,与乎止我德也,广乎其似世也,熬乎其未可制也,连乎其似好闭也,悗乎忘其言也。
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这些特点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即通常所说的“造道”,属于成为“真人”之后的境界问题,二是指顺应天道的生命和生活本身,同是也是成为“真人”所具备的条件。前者是体现于内的,只有自己知道,后者是可以表现于外在的。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构成了完整的真人,即真正的人。除了描述真人的特点之外,庄子还用四个寓言故事来进一步说明真人在当时的时代意义。
第一个寓言故事是子祀、子舆、子犁、子来四人相与为友,体认“死生存亡之一体”。先是子舆生病,身体发生变化,但他依然保持一种积极的态度,他对朋友说:
“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而不能自解者,物有结之。且夫物不胜天久矣,吾又何恶焉!”
后来子来也生病快要死掉了,妻子在他旁边哭泣,他却说:
“今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
生老病死都是人生不可避免的大问题,庄子在这里给出了一种处世的态度,即顺应天命,随遇而安。
第二个寓言故事是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三人相与为友“相忘以生,无所穷终”。子桑户死而未葬,二友“临尸而歌”。因为在他们看来,没有必要留恋生命,死亡是向自然的回归,是一种解脱,值得庆贺。这里充分体现了庄子和儒家的区别,《论语》中有“克己复礼为仁”,《礼记·昏义》讲“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子贡遇到这样的情况,必然会觉得惊世骇俗,所以他去向孔子请教。于是孔子给出了方内、方外的差别,并提出“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的说法。
第三个故事借颜回与孔子的对话讲述了孟孙才这样一个人,他在母亲死后“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却被称为善处丧事,于是颜回产生了类似子贡的问题,孔子回答说因为他顺应自然的变化,“以待其所不知之化”,达到了“入于寥天一”的境界。
第四个故事中庄子通过意而子与许由的对话进一步批判儒家的仁义之说,他说礼对人的戕害就像刑罚一样,这是从礼对人自然天性有所束缚的角度来讲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庄子看不到礼的意义。从“造道”的角度来讲,庄子认为礼是需要抛弃的东西,因为最真实的东西是天,是道,是自然。在这个故事里庄子还点明了“大宗师”的含义——就是以大道为师。
纵观这四个故事,可以发现庄子在挖掘“真人”的意义时着眼的是死生的大事,无论是自己面临病死还是亲人故去,庄子都没有儒家那种对个人情感的执着,而是与大道同流,安时处顺,从而避免了哀乐入心,也就解除了外在的束缚,获得了精神上的真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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