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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物论中的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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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概念的存在以表现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凡事凡物都有相对的两面,都以“偶”的形式存在。庄子齐物思想涉及是非,寿夭,成毁,美丑,彼此,物我,身心,大小,利害,安危,生死,有无等对待概念,庄子认为这些对待性的概念都具有相对性,表面性和不真实性,而相对性是相对于比较的方面,角度,标准,时间和地点等等。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莫不大莫不小,从与道同体的至人的观点看,根本不存在所谓此物与彼物的区分,因此更不存在所谓的贵贱之别。但是,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总是以己为贵,以人为贱。正是因为凡事凡物都有“偶”,都以”两行”的形式存在,所以人们观点不一,面对生活与现实,呈现出各种不同的情态,“然疲役而不之其所归”“其行尽如驰而莫知能止”。
但事实无论怎样争执,“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所以莫不如以道观之,万物齐一。而事实上万物内含的彼此对待因素是客观存在的。“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指出凡事凡物都有“彼我”,没有“彼”就没有“我”,反过来,如果没有“我”,“彼”也无法得到呈现,“彼我”相辅相成,无法分离,说明对待概念相互依存。
“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这里提到了是非的对立存在。有了是非以后,人们自以为“是”,否定他人观点,“是其所非”,“非其所是”。这一句式已经不仅仅反应相对概念互相依存的状态,而是说相对概念开始交叉开始互相起作用。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更加深刻的说明“彼是”相因,“彼是”构成“物”,“彼是”无法分开,相互依存,面对这种情况,再做“孰是孰非”的定论,就没有意义了。人们在这多样化的世界里“与接为构……与物相刃相靡”,与其这样,还不如“游心于物之初”,与道为一,与道同体,逍遥自在。
二、主张超越对待概念,实现“道通为一”,达于“齐物”
面对对待概念的存在,主张“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以“同是非”“同然否”的态度去对待人们所作出的是非,然否的区分,这样便可以休心于天(作为整体的世界或道)这个巨大无比的转轮之上(即安命)。面对是非彼此的区分,庄子给出这个道的层面上的方法,需要以心体道。面对是非纷扰的世事,与其沉浸在“此是彼非”之中,不若派遣施肥,超越彼我,泯灭“对待”,而实现“道通为一”。
把天地间的万物齐一观之,没有是非,彼此,对待,这样就少了世事的纷扰,少了“大知闲闲,小知间间”,也少了“与接为构,日以心斗。”“道通为一”和”齐物论”的本质是超越是非,生死等对待的概念,允许不同方面的差异性的存在。
肯定,允许并包容这些差异性的存在,以“不齐”为“齐”,亦是“吹万不同,咸其自取也。”“齐”是一种超越的精神,是同于大通的境界。只有超越世俗施肥彼此的辨争,才能随化适境而无待逍遥。
三、“以明”是“齐万物”的方法和境界
齐物论主张超越是非彼此,实现道通为一,达于“齐物”。那么,“以明”是达于“齐物”的方法。“以明”概念是在反面论证中提出来的,作者首先指出世人执着于是是非非的争论,“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而不能达到齐物逍遥境界。
于是作者提出“以明”做为达到“齐物”的方法。从事物自性来看,天理是齐同的,“以明”就是要物各任其分,在其本性范围内尽兴发挥,呈现本然天理,从这个角度看,万物是一齐的。“以明”就是要求人们作到“以道观物”,看到事物本源,因为从本原来看,万物都是一样的,无所谓施肥,这样就能泯灭是非,齐同万物,达到齐物逍遥的境界。
四、以“道”观物,以“心”观”道”
“以明”是达到“齐物”的方法,那么要使人们在心灵上作到“以明”,进而去发现万物的本然之理就是要以“道”观物,以“心”观道。“道”与“道枢”,“环中”等概念相关。《齐物论》篇云:“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从“道枢”和“环中”两个概念可以看出来“道”是超越是非彼此,立于枢要和环中位置的,不陷入是非无明的争论之中。那么,用这样的“道”来观照万物,则万物无是无非,无彼无此,万物一齐。
庄子提出“齐物论”思想,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认为“道”超越是非界限,泯灭一切差别。同时,庄子以心观道并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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