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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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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形式和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和质变相互依赖。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第二,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或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不断转化、交替循环、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化过程。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告诉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做好量的积累工作,循序渐进,才能最终达成事物质的飞跃。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必将事与愿违。对于不好的事情,要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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