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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对立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统一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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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武科大赵雅楠的帖子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据考证,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孝”字。“孝”是一个会意字,它的意思是小子搀扶着长着长长胡须的老人。《尔雅·释训》云:“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老部》说:“孝,善事父母”者。段玉裁注曰:“《礼记》:‘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畜者,养也。“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于侍奉和赡养父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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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孝道主张养老敬老。孝老敬亲是中国人伦道德的根本,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伦理思想资源。
  ⒈“奉先思孝”、善事父母,民以敬老为德。
  爱敬父母是孝最基本的内容。孝之爱敬,从何而来?《礼记·祭义》有云:“立爱自亲始”,这种“爱人”之情来源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是一种出自自然人性,发自子女内心的对父母的亲近、敬重。
  “善事父母”是孝文化最基本的要求。这首先指“能养之孝”。孔子说:“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要求“事父母,能竭其力”;在“能养之孝”的基础上,孔子又提出“敬亲之孝”。他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如果对父母不是由衷地敬爱,那养父母和养牲畜就没有什么差别。在这里,孔子援“敬”入“孝”,拓宽和升华了孝的内容。那么,怎么才算敬养,怎么才算孝子之行呢?《孝经》中提出来了“五备”:“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也,然后能事其亲。”“五备”的要义在于要将父母放在心上,以诚敬的心情做好“生、养、死、葬”中的每一件事。这一点实际上为后世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人文关怀”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⒉“导民以孝,以孝侍亲”,国以敬老为计。
  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洪荒年代”有过集体养老。“孝之本宜,恐非限于父母,诸父诸祖亦应善事。”(《金文诂林·卷八》)社会处于一种原始、初级的集体养老的阶段,扶养老人是全氏族成员的共同责任。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养老方式由集体养老逐步转变为家庭养老。这首先是因为,物质生活资料有了相对剩余,私有财产的范围逐渐扩大。这就为人们的“亲亲之私”及养老方式变化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由于婚姻家庭形式发生重要变化。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了父系社会时期,形成了一种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子女受父母抚育照料并有权继承父母的私有财产,同时子女也须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自此,奉养老人的行为落到了个体家庭之中。这种家庭养老模式,对解决古代中国的养老保障问题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与此同时,孝的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转而以“善事父母”为核心内容。
  国家以孝为计破解养老困局。古代国家在弘扬孝道文化来鼓励家庭成为养老主体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优待礼遇老人的制度,包括对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给予救济帮助。
  孝道于全社会的大力推行,培育、酿造了古代中国灿烂的“养老文明”:孝道突出养老为本位,将养老作为家庭的主要职责之一,使老年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接受子女的奉养;孝道主张老年人不仅物质上需要帮助,而且精神上要得到慰藉,感情上要有所寄托,从而引导家庭养老实现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的统一;孝道不断地将养老、敬老的观念赋予家庭养老,使得家庭养老从家庭行为转变为社会规范,短期行为变成世代相继,家庭养老于是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并且必须做好的问题。孝道由此推动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古代中国的“养老文明”彰显了人类破解养老问题的“中国路径”,以及这一路径的先进性。黑格尔曾评价说:中国传统孝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这个“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孝行天下,礼义之邦。泱泱之中国巍然屹立于世界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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