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和”是艺术辩证法的适宜度量和最佳境界 [复制链接]

1#
如《左传·昭公二十年)云:“声亦如味,·…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人、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诗歌作品的艺术形式也应追求“和”。如(文心雕龙·声律)云:“是以声画妍蛋,寄在吟咏;吟咏滋味,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