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伦之和”是“和”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反应了中国古代对于人得重视,也是人本思想的重要写证。它指的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交往,互动,相处,同时也指人与人之间和谐安宁,不侵不欺,不妄不诈的相与状态与标准。
它要求人们践行仁义,礼仪,诚信,宽容,厚道等等符合人伦规范的要求,处理人与人之间价值矛盾和利益冲突,缓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和关系紧张状态,从而达到人人和而人伦兴的目的与治人理想状态。
它从人本角度,强调了对人得认识与重视,但由于多元价值观念的无可避免,宽容与大同本身内部矛盾的限制,人人和的理想人治状态往往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追求,只能从任何事物的绝对局限性中发挥着广泛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