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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以载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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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的功用与目的,从古至今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派,一派强调的是文学的社会功用,一派强调的是文学它自身的艺术。这两派的有冲突又有融合,有相互批驳又有互相借鉴,但一直没有一个终极答案。 而今天关于“文以载道”这一论题的讨论也在此基础上展开。
“文以载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现实主义文论的体现,而现实主义在我国具有悠久传统。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现实主义精神尤为突出。诗经的内容如《豳风·七月》对劳动人民一年四季劳作生活的描写,和最后对剥削阶级深刻的批判和人民所受痛苦的深刻同情;《王风·黍离》中主人公对国家覆灭山河破碎的沉痛悲叹;《小雅·采薇》中对侵略者的愤恨,和渴望早日换家的矛盾心理的刻画以及其他等等,向我们展示一副广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画卷。由此,孔子提出了“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一诗论,成为了“文以载道”这一文论的早期形态,强调诗歌的感悟功用、认识功用、教育功用和批判功用。并进一步演化为“诗言志”学说,强调诗歌的社会作用“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
此外,《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热情、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的创作,且成为后人进行文学革新的标杆。陈子昂感叹齐梁“风雅旧不作”,于是主张以“风雅”广泛深刻的现实性和严肃崇高的思想性,以及质朴自然、刚健明朗的创作风格,来纠正当时诗坛的颓靡风气。以及后来白居易领导的新乐府运动、韩愈柳宗元所提倡的古文运动都是“文以载道”这一理念的早期显现。
“文以载道”的这一概念的明确提出者是宋代古文家周敦颐。“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涂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周子通书·文辞》)”这里所说的“道”,仅仅是指儒家的传统伦理道德。周敦颐认为,写作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宣扬儒家的仁义道德和伦理纲常,为封建统治的政治教化服务;评价文章好坏的首要标准是其内容的贤与不贤,如果仅仅是文辞漂亮,却没有道德内容,这样的文章是不会广为流传的。
而另一派的发展则较为迟缓,魏晋时期,随着人的意识的全面觉醒和对个性的极力张扬“人的觉醒”带来了“文的自觉”陆机大胆否定了汉儒关于诗歌观念中的理想化倾向,破天荒提出”诗缘情而绮靡“(《文赋》),追求诗歌的审美特征。对之后文学外在形式美的追求有重要意义。
当今我们所看重的“文以载道”显然有更丰富的时代内涵,所有对儒家积极内容的吸收,但更结合了当今的时代要求。此外,只有深刻的内涵和广泛的现实意义是不够的,外在的审美艺术追求也是必不可少的。面对当今“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文化消费市场和各种各样的文化消费需求,文艺工作者首先要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针,同时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赞扬群众喜欢的,鞭挞群众厌恶的。以深刻的思想,有利的笔触为社会发展做贡献。还要学习另一派对审美的追求,锦上添花,更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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