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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与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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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何为有道?如何而易?是否存在较为客观的判断标准?这便涉及到中国文化思维中一个重要价值观念,就是“和”。和作为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核心,是思维逻辑中所要达成的基本目标。《礼记•中庸》:“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最初指阴阳调和。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以其为万物共存共生之源泉。西周思想家史伯:“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广雅》解:“和,谐也。”因此,和之谓,并非一味混合、混同,而是事物多样性之下的世界千姿百态、千变万化,从不平衡到平衡,因发展演进又出现新的不平衡,因此总是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这意味着和的状态不可能一成永固,而是一种动态平衡。何谓有道?就是趋向于和的状态。何谓和?就是合于道的状态。在和与道的关系上,易起着关键作用。朱子曰:“和为道之用”。和就是事物通过易来不断调整,适应自然、人类社会以及人本身的运行规律而达成符合于道的动态平衡。
  “这种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规律的,是依循道即自然法则而进行的;事物必须适时应道而易,即顺应规律而运动、变化和发展,才能实现自身及与外界的平衡,并最终达成和的状态;万事万物相互作用、普遍联系,事物自身也在发展变化,平衡不断被打破,新的环境形势条件总是要求事物以新的运行方式遵循道而易来达成新的和。“道—易—和”往复作用的过程,是事物不断演进的过程,也是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革故鼎新、推陈出新,在继承与进化中推动自身与世界协和发展而螺旋上升的过程——《易》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中国文化以和为尚。和的理念,囊括了自然生态平衡、政治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平衡以及人本身的生态平衡等等一切生态平衡,即达成天与人和谐统一、人与人和谐统一、人自身和谐统一。
  和的基本性质决定了中国文化具有天然的包容性。中国的传统文化从来就不是斗争文化,事物在其中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生共存、竞争合作,保持总体上的动态平衡。这一理念在中国太极图文化中得到十分直观的表达: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互补、相互包容并随条件变化不断转换,而整体始终维持均衡状态。儒家谓中庸,不是一味退让,而是中和、平衡,所谓“不争而无成功”,共和才能共赢;道家谓无为而治,也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主张与道相合,不逆道妄为,给予人民自主自由空间,顺应自然、效法自然,达成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文化又天然具有融合性。中国文化本身就是多元文化不断融合的产物。《国语》高度赞赏“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对于外来文化,对于优秀文化元素,中国文化是不排斥的,并且因其天然具有的强大的学习能力、自我更新和进化能力,使许多文化融入中国,促进中国文化不断繁荣发展壮大。来自印度的佛教与中国文化相融合,发展成为中国三大文化主流之一,使中国传统文化最终发展成为一个以道为根基、儒为主干、佛与其他为枝冠,完备前瞻性思考、道德伦理规范和心灵抚慰机制的完整文化生态系统。
  中国文化的融合性来自其开放性。历史上,中国文化一直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除因中国文明礼仪、经济技术先进外,更重要的是因其具备开放的宇宙观及辩证思想。但中国主张和而从不强制别人服从其文化信仰,并能够积极吸收其他优秀文化,因此历史上中国从未发生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战争,但其文化主张却得到了广泛认同和传流。所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也在实践上验证了一个道理,就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为无为,则无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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