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孝经?开宗明义章》)
译:自己的肢体、头发和肌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不敢毁坏,这是孝行的开端;为人处世能行正道,使自己扬名后世,从而使父母荣耀,这是孝的高级境界。
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肢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吕氏春秋》卷十四《孝行》)
译:曾子说:“父母生下自己,儿女不敢自杀;父母养育了自己,儿女不敢自暴自弃;父母保全了自己,儿女不敢损伤。所以走水路时乘船而不游水,走陆路时走大路而不走小路。能使身体完好无损,以便守住祖庙,就可以叫做孝了。”
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礼记?祭义》)
译:不辱没自身,不让亲人为自己感到羞耻,可以叫做孝了。
君子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译:君子一举一动都不敢忘记父母,一言一语也不敢忘记父母。举手投足不敢忘记父母,所以走大道而不走小路,乘船而不游泳,不敢用父母所给予的身体去冒险;说话时也不敢忘记父母,所以伤人的恶语便不会说出来,愤怒、怨恨的话也不会落在自己的身上。这之后才可能做到不侮辱自己的身体、不让亲人担忧,如此才可称之为孝。(径:小路。殆:危险。忿:愤怒。)
(节选自:陈杰思编著《中华十大义理》中华书局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