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
儒家以家庭为中心,认为个人可以通过自我修养扩展到家庭、国家和社会。从个人的情感意识上说,“孝”是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与生俱来、无法逃避的情感,从中可以领会到人之为人的根本存在意义,进而可将其涵养扩充到人与人的其他关系上。父母作为人可知而且不可逃遁的血缘亲族,对塑造我们的情感体系有一种现世关照的意味,正是父母的存在使我们不断领会到“孝”的现实感和必要性,为人父母后的角色转换又使我们进一步从下一代“孝”意识中涵养我们早年作为人子的“孝”情感,从而将“孝”作为人情的基本存在状态固定下来,传递下去。
儒家伦理的基本原点是“孝”,而别的伦理意识,如悌、忠、信都是从“孝”延伸出去的。所以,儒家的伦理观可以说是以“孝”为本的人情一体观,有着视人如己的人与人的连续感,认为他人是自身的一部分,是与己相同可以为自己认识了解的另一个自我。我们的心因此是与他人的心相通的,因为人之为人就是要以孝之情作为人的本性,这就是“为人之本”的含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