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以孔子为代表的历代儒家人士,从“政者,正也”的立论高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为人、为官、为政的原则和规范,形成了博大精深的儒家廉政思想。孔子认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后世的孟子、荀子、朱熹等儒家代表在此基础上也都分别作出过阐述。简而言之,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丰富。基本上涵盖廉政、勤政、正义、忠诚、诚信、爱民、慎友等各个方面。二是深刻。提出了慎欲、慎言、慎友、节俭、明察等理念。三是寓意深远。认为“正”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方法。“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四是多角度阐释。在廉政方面要求“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行己有耻”,即人不要做出令自己感到羞耻的事情。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又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表达了不廉即为耻和知耻即为义的思想。
儒家思想认为,官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廉政。廉洁是从政者必备的基本道德。即,“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指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才算“廉”。孔子不仅要求从政者清廉,更要“俭近仁”、“贫而无怨难”、“修己以安百姓”,做到既廉又俭、虽贫而无怨。这是思想上和行为上的双重要求。他强调“欲而不贪”,主张“君子有三戒”,不能贪得无厌。
儒家廉政思想认为,廉政的最高境界是要“爱民”、“仁民”,主张对人民薄敛赋、厚施予、重教化。孟子提出了要“仁民”,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政者不仅要自身廉洁,还要关心老百姓疾苦,为民兴利。荀子提出“富国裕民”的治国思想,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