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虽认为人性本善,不过他从来不是禁欲主义者,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利欲。不仅如此,在某种程度上他还流露出求富的思想。在《论语·子路》篇里,当孔子见到卫国人口庶众而不由啧啧赞叹时,为他赶车的冉有问道:“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毫不犹豫地告诉冉有“富之”。他没有为人口庶众的卫国送上包装整齐的仁义礼智信等精神食粮,而是送上了利——“富之”。甚至他慰安自己的也不单纯是仁义礼智信等精神食粮,而包含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之类的物质食粮。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内心的利欲要求:“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这些是不是说明了孔子是利欲之徒,根本不信人性本善?其实在孔子眼里,利欲与性善并不矛盾,利欲不但不是恶的标识,在某种意义上,或者说在某种境遇下,利欲还会突显善、成就善。就是说,适当的利恰恰体现了善。所以,孔子看到卫国人口庶众时首先想到的是“富之”,只有“富之”,解决了民众基本的生活问题才可能防止不好的事情发生。“富之”的目的正合乎善的尺度。他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问》)也是这个意思。适当的利对集体和他人是一种善,对个人未尝不是一种善。孔子说:“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从心所欲”体现了孔子对自我欲望的肯定和尊重,即对利的肯定和尊重;在肯定的同时,孔子又特别强调“不愈矩”,就是说,利欲要建立在法度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过这个范围。达到“从心所欲,不愈矩”正是孔子的理想,这个理想自然是善的。再来分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句话,孔子的意思并不是要片面地追求个人的享乐,相反,他认为只有满足了利欲要求才合乎礼仪规范,否则便是违礼,而违礼自然是恶的。故渴望并力争得到适当的利正体现了孔子对善的追求和认同。那么,什么是适当的利?孔子认为与义相关联、相融契的利是适当的利。适当的利本质上就是善就是人的性。他在视善为利的意义上提出“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的主张,把义和利牢牢地贯串到一起。即适当的利并不排斥仁义,而与仁义统一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他把欲看成五种美好的品德之一:“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美的实质就是善。既然适当的利是善,那么,不适当的利——贪便与善暌隔。贪是一种极度的利和欲望。孔子坚决反对贪即不适当的利,在他看来,追求贪即不适当利的人恰恰背离了本性,那些见小利而忘大事的人就是如此。君子为了更高的道义(更高的义实际就是更适当的利)完全可以放弃种种蝇头小利:“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甚至为了最适当的利要舍弃生命:“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上面分析说明孔子的性善倾向与对利的肯定并不暌隔,而是相辅相成。
孔子对中国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单就人性方面而言,孔子对后世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且是不可或缺的,他的性善倾向为后来的性善论开辟了道路,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中国人性论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