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园林学院 班级:环艺一班 姓名:石明丽 学号:162
“义”是中国社会的一种普遍的价值观。老百姓评价一个人好时,常常说“某某人很仁义”,批评一个人不好时,往往会说“某某某不仁不义”。因此,“义”的基本内涵是“善”或者“美”。王弼说:“仁义,人之善也”。同时“义”也有“适宜”的涵意。“义者,宜也。”所以我们常常会说,我们不能“见利忘义”,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为了谋取物质利益,而忘记符合“仁”的德行。义利之辩是儒家价值观的核心。过去,我们常常认为儒家的“重义轻利”思想是否定“利”,这是种狭隘的看法。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者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於是,颠沛必於是”。这是说富有和显贵是人们所向往的,不通过正当途径达到目的,就不接受;贫困和卑贱是人们所厌恶的,不通过正当途径去除,就不接受。君子抛弃了仁,怎么成就名声呢?君子任何时候都不违背仁,匆忙时必定如此,颠沛时必定如此。在儒家看来,人们都是“趋利避害”的,获得财富的手段必须要符合“仁”的规范。
同样,现代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主动承担道德自律责任。必须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诚实劳动,公平竞争,严格自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虚心接受群众监督。
“义”是每一个现代人必须具备品格,忠于国家,忠于事业,忠于职业操守,不用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为社会创作出更多的财富,这是对现代人的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现代人为社会做出的最大贡献和承担的最重要的责任。在履行这一责任的前提下,关注社会,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为他人排忧解难,为弱势群体鼓与呼,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出贡献,这是应当提倡的美德。现实中,我们常常本末倒置,简单地将奉献社会等同于捐款捐物,以致在现代人中产生“出钱为功德”的认识偏差,以为只要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