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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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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发表于
2011-01-0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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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儒家主张礼治,以差别性的行为规范即礼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
同
法家
主张法治,以同一性的行为规范即法作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工具,原是对立的。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时代,儒、法两家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抨击对方的学说,互不相让。秦、汉法律都是法家拟订的。
商鞅
的秦法渊源于魏
李悝
的《法经》,
萧何
定汉律又承秦制,为法家一脉相承的正统,完全代表法家精神,为儒家所不能接
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5 12:52: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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