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之忠,本质上“从道不从君”(《荀子·子道》),不是汉代以后变味的愚忠思想。简单总结可以说,儒家之忠,讲究真诚、从善,不是无原则的忠君,也不是抽象的忠于国家,而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具体的人,不管他是官员、老板、朋友还是陌路人。比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如果君主能按照礼来对待臣下,那么臣下就会尽心去做君主所任命的份内之事。如果君主不能善待臣子,做臣子的当然没有对君主尽忠的义务。在这样的语境下,不存在叛国的概念,君臣的相对关系要求必须各自承担对应的义务,否则可以另谋他国。比如伍子胥,因父亲、兄长被楚平王所杀,便投奔吴国。比如魏国商鞅投奔秦国。因此,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篇下》)"
比如“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上》)。教导别人行善才算是忠。作下属为领导出谋划策的时候,要以善作为指导,劝导上司做符合道德的事情,而不是为了领导或者个人的私利却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才是真正的忠君。
曾子曾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宋代朱熹解释: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也就是“尽心尽力”,因此我们可以把“忠”理解为诚实、真诚,所以孔子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第十三》),就是与人交往要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