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为品质增色 [复制链接]

1#

  良好的礼仪体现的是一种修养。日本学者松平靖彦说过:“礼仪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保持社会正常秩序所需要的一种生活规范……礼仪本身包含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予遵守的道德和公德,人们只有不拘泥于表面的形式,真正使自己具备这种应有的道德观念,正确的礼仪才得以确立”[1]。人们在评价一个人是否具有具有良好的修养时,往往会从他的礼仪行为上去加以检验。个人礼仪要求人们待人文明,举止有礼,与人为善,这些都是个人修养的主要内容。在社会生活中,一定要加强个人礼仪修养,让良好的修养为品质增色。
  首先,要安分守己,不妨碍他人。所谓“安分守己”,就是在公共场所依照公共生活要求而行事,把自己只当作普通的一员,守住自己与他人的界限,从而使每个人得以顺利进行公共活动。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有他的“分”,只要社会有分工就存在每个人的“分”。从社会公德的意义上说,“安分守己”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要与他人共同遵守公共规则,必须洁身自好、不特立人群、不妨碍他人,保证公共生活持续、平稳地继续。安分守己,不妨碍他人,是社会公德对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与要求。个人礼仪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要言谈文明礼貌,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等等都是安分守己,不妨碍他人的行为体现。
  其次,要行为有序,遵守共同规则。行为有序,遵守共同规则,指人们在公共生活中,个人行为和活动必须自觉维护公共道德要求。凡是有公共生活的地方,必有相应的公共秩序与规则。公共场所是人们相互交往、沟通、存续的载体,每个人都要借助公共活动完成他的各种社会需求。公共秩序是社会生活保持相对稳定与和谐不可缺少的因素,只有遵守共同规则,公共秩序才能井然有序。所以,社会公德要求人们的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行为举止要有较高的律己自控能力,以维护正常的井然有序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个人礼仪规范是“行为有序,遵守共同规则”的具体行为体现,是社会公德的具体践行遵循个人礼仪规范,也就是遵循于社会公德。
  再次,要友善待人,促进相互沟通。友善待人是一种待人的态度。待人要与人为善,与人交往要有情谊,极力促成互助、互谅的社会氛围。个人礼仪要求个人出现在公共场所时,必须衣着整齐、仪态大方、举止庄重、行为检点,待人谦和、谈吐文雅。我国传统礼仪特别强调儒家的“谦敬”之德,谦即自谦,虚以处己;敬即敬人,礼以待人。谦敬是个人自身修养的美德,也是待人处世的道德要求。礼仪是为了使得社会生活有序、和谐,为了协调人际关系。如果破坏了这种有序、和谐,造成了人际关系的不协调或破裂,就是违反了礼仪规范,也是不道德的。“谦敬”是礼仪的原则,是礼仪的精神内涵和心理基础。个人礼仪与“谦敬”之道要求是一致的,它可以更好地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交往。所以说,良好的个人礼仪修养可以为品质增色。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