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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的理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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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的理论


儒家认为,结婚的功用,主要的是生子生孙,以继承祖先的生命和事业,为其“万世之嗣”。子孙若能完成这样的任务,就是能“嗣亲”,即为孝子贤孙。孝子“嗣亲”之道,谓之孝道。照儒家的说法,孝子“嗣亲”之道,可分为两方面:一为肉体方面,一为精神方面。其肉体方面,又可分为三方面。一方面是养父母的身体。另一方面须生子生孙以续传父母的生命,这一方面特别重要,孟轲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再一方面是慎重保护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父母的遗体。《祭义》说:“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专从这方面说,为了保护父母之遗体,什么危险一点的事都不可作了。这也不然,因为还有精神方面的孝。


  精神方面的孝包括“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祭义》)。就是说,要能顺从父母的意志,但于其有错误的时候,也要尽力规劝。更主要的是继承发展祖先的事业。《中庸》说:“舜其大孝也欤!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又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脩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故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这几个其字”都是指祖先父母。当春秋祭祀的时候,子孙们把祖先的庙堂收拾一新,摆开祭祀用的器皿,把祖先父母穿过的衣服都陈列出来,献上合乎时令的食品。子孙们站在从前祖先父母站过的位置上,行他们所行的礼,奏他们所奏的乐,尊敬他们所尊敬的人,亲爱他们所亲爱的人。他们已经不在了,但是子孙们仍然像他们在世一样,侍奉他们。这就使他们仍然活在子孙们的心中。


  这种精神方面的孝是“大孝”、“达孝”,较肉体方面的孝更为重要。《祭义》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这就是说,大孝的人,能使父母因自己而受到人们的尊敬;其次是不使父母因自己而受人们的辱骂;再其次是能养活父母的身体。前二者是精神方面的孝,这是首要的。后者是肉体方面的孝,这是次要的。封建社会的国,是家的放大。人们对于国家的道德是忠。忠是孝的放大,是以孝为基础的。

    孝道虽然也反映了人生的一些普遍的问题,表现了人生中的一些普遍的愿望,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以“家”为出发点的。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以个体农民生产户为基本生产单位。这些户是封建社会生产的基层组织,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都以巩固这种组织为目的。孝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部分,孝是以家为基础的。没有封建社会中的家,也就没有封建社会中的孝。孝,真正是一种封建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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