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弘毅”,关键在“弘”字。弘字在《论语》中用法有二:一是动用法,义为“使之广大”,亦即弘扬、光大之意,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灵公第十五》)便是。而“执德不弘”(《子张第十九》)则是第二种用法,此弘字即今之强字;若解作“大”或“宽”,则较牵强。试比较一下两种译句:“实行德而不能发扬光大”;“实行德而不够坚强”——细味其意,你不觉得后者更为顺贴些吗?
还要探讨一下的是:“士不可以不弘毅”中的“士”,指的是些什么人?《论语》中“士”字共出现十五次,其义有三:(一)泛指一般人士,如“虽执鞭之士”(《述而》第七);(二)指读书人,如“士志于道”(《里仁第四》);(三)特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及影响或有较高修养的人,“士不可以不弘毅”中的士,就是指这种人。这种士不是一般的读书人,而是以实现仁为己任,死而后已的人,推而广之,是有抱负、有作为的人,故其任重而道远。
记得文革“批林批孔”时期,有一本《论语批注》(北京大学哲学系一九七○级工农兵学员批注,中华书局一九七四年北京版)对“士”的解释很特别:“周代的士是奴隶主贵族的最低阶层,后来逐渐成为剥削阶级中的知识分子的通称。”(见该书第七十三页。)这个解释把周代的士都划入“奴隶主贵族阶层”,把读书人(知识分子)都划入“剥削阶级”,且不说这样的阶级划分法“左”得可笑,你只要用这样的“士”概念去套“执鞭之士”,便会发现全然不通了。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所谓“执鞭之士”,既非读书人,也非剥削阶级。按周礼,天子或诸侯出行,有二至八人手执皮鞭在前面开道——就是戏曲舞台上唱的所谓“打道”,这是高层次的“执鞭之士”;另有一种手执皮鞭站在市场门口维持秩序的,不过是市场的看门卒,也就是孔子愿意做的低层次的“执鞭之士”;说这种“士”是“奴隶主贵族”、“剥削阶级”,岂非笑话?
又,该书对“士不可以不弘毅……”这段话的批语也颇别出心裁:“曾参这段话,说明了以孔丘为头子的儒家学派是以‘克己复礼’即复辟西周奴隶制为己任的顽固派。”这是适应当时政治需要无限上纲的话,已完全脱离学术了,当不得真的。
《论语》这部儒家经典,里面有许多名言向来被奉为治国之本。宋代赵普曾对宋太宗说,他以半部论语辅太祖(赵匡胤)定天下,以半部论语辅太宗致太平,故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参见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七)。此说未免夸张自炫,太抬举《论语》了。尤其是现代社会那么复杂,莫说半部论语,就是十部论语,治天下也是不够用的。但《论语》确有可借鉴之处。我们当善待国学,善待传统,用以启迪思维,丰富智慧。温总理在斯时斯地引“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赠曾荫权,是对新特首寄予厚望,是很有深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