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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不是只限于人际间爱情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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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不是只限于人际间爱情呢?


孔子说,仁者“爱人”(《颜渊》)。孟子说,“仁,人也”(《孟子·梁惠王下》)。这都是从人及其人际间爱情论仁的。但是仔细分析起来,“爱人”有一个爱的主体,这个主体显然是人,但是除了“爱人”,还有没有更广泛的意义呢?孟子所说“仁,人也”,正是从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上说的,但“仁即爱”这一实质内容并未改变。孟子将仁的范围扩大了,认为一切生命都是应当受到尊重的,因此,他进一步提出了“仁民而爱物”的著名学说,将仁扩大到自然界的生命—动植物,即不仅要尊重人,而且要尊重和爱护动植物的生命。这是对孔子仁学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如果做一些考察,就会发现,在孔子的言行中,其实已经包涵着这方面的丰富内容,孟子只是将其明确表述出来了。


仁是天生之德,而天以“生”为道,那么,仁的基本内容就是一种普遍的生命意识,表现为生命关怀。这种生命意识和关怀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天之“生”人“生”物,是没有偏私的。但是,在仁的实现过程中又是有差异性的。“孝弟为仁之本”,是孔子仁学的基础,孔子很重视家庭亲情。但仁却决不止于孝,也不止于人间性的“忠恕”之道。不能把孔子的仁仅仅归结为家庭内部的亲情关系,如同某些人所说;也可能仅仅归结为社会的伦理关系,如同另一些人所说。但是,可以将孝理解为仁的普遍性应用。比如郭店楚简的《唐虞之道》说:“孝之方,爱天下之民。”《语丛三》说:“爱亲,则其方爱人。”这是说,孝在本质上是仁的践行,由爱亲之孝推出去,就能爱民、爱人,即由家庭开始,以待父母之心待天下之民。这里有一个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从方法上讲,是由孝而类推;但从内容上说,则是孝由仁出。有仁心才有孝,不是有孝而后有仁。父母与他人有亲疏远近之别,这是差异性原则;但仁本身却是对一切人的尊重,而且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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