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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经第三章的一点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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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标榜有才能的人,让百姓失去作为贤才的虚荣心,老实本分,减少攀比的欲望。其目的有二。一,使民风淳朴,功利性降低;二,用使其不争的手段达到百姓本分的目的,巩固统治者的地位。

   不贵难得之货。道理和不尚贤的第一点相似。但,难得之货称为难得,即为稀有。凡事以稀为贵。所以按照一般的价值理论,不贵难得之货难以实现。

   使民不为盗。使民不为盗的条件不能称为不贵难得之货。民盗,一是无钱;二是无德。所以只有提高整体生活水平和道德修养才能使民不为盗。还有,就是用法来惩罚盗的行为。从正反这两个方面来使民不为盗,较为合理。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有欲不现,好比怀璧不现。但是一旦现,其结果就是民心乱,怀璧罪。让百姓不现可欲,就是把好的,珍贵的东西藏起来不让别人看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不露富。但是对于社会来说,有阶级之分就有贫富之分。不现可欲是不可能的。所以使民心乱不能靠不现可欲的方法。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是告诉统治者要让百姓不要多想,同时,让百姓吃饱。但温饱后思淫欲又是一般的发展规律。所以,实其腹,强其骨和虚其心,弱其志会有矛盾。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这就是对上面的矛盾的一种解决方法,即是愚民政策。愚民政策可以使国家内部人民的管理变得容易。可是,对于外界的竞争,愚民政策无可奈何,最终断送国家前程。或许,可以改为部分愚民,即使民无知无欲,但使智者有为(来帮助统治者的有为)。

为无为,则无不治。表面上看,没有过多的法律条文的颁布,可以认为是统治者的无为之治。但是,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改变却是天大的为。通过改变价值观进而改变思想动机,最后改变百姓的基本行为。如此,统治者当然无不治。

以上是对道德经第三章的个人见解,如有意见,请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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