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学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以人为本。仁者“爱人”,“仁者人也”。“仁”的基本形式是人与人之间彼此相爱的伦理关系——“爱人”,要求将人作为人来看待,强调人有爱和尊重的需求。孔子将仁确定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准则,并围绕“爱人”的内涵,构造了仁学的思想体系。仁爱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后来成为整个儒家文化的中心范畴。仁爱思想体系的产生,在理论上是对旧时完全非人性的宗法等级秩序的合理性否定。对统治者来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应当为其指南。孔子拥护宗法等级制度,但他的确看到这一制度需要进行修补,需要以仁爱的形式来修饰社会等级秩序的内容。这既合乎个人,也合乎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为仁由己。这是仁学的实施方法。仁爱在孔子那里主要是一种道德义务,强调的是人内在的道德自觉性,重在培养人的德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既是出于彼此相爱的人格互相尊重的需要,又是一种“为仁由己”的道德自律,它并不主动关心权益和报偿的问题,而是追求个体人格的完善。仁学的追求目标是培养君子人格。
三、血缘基础。孔子在建构仁学体系时,要求整个社会以血缘宗法为基础,保存、建立一种严格等级秩序又体现“仁爱”精神的社会关系。孔子试图通过血缘纽带建立一套适于整个社会的普遍必然的伦理秩序,这是仁学的出发点。“孝”、“悌”通过血缘从纵横两个方面把氏族关系和等级制度构造起来。君子“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国与家联系起来,国就是大的家。《大学》演绎为,君子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