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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之‘礼’(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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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之‘礼’的价值。‘礼‘从概念上讲,是指区分人的等级标准:‘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荀子以此进一步阐发礼的价值。礼之于社会政治。礼自周公之用后,其用为礼彰显政治功用。礼可以使国家得以治理、强盛,是君主功名、威望得以建立。首先,荀子以礼充实先王之道,又以礼规矩仁,列仁于仁义之下。荀子承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的思想,以礼为先王之道,同时亦将道德摄入礼之中。‘国之命在礼’《荀子.天伦》,礼是国家命运之所系,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荀子与同时期人一样指先王之道来论证‘礼’的合理、正确,礼出自先王,先王之礼是应然始终遵守和积极奉行的治道。荀子的这种提法无疑是最令统治者满意的,借先王之名来固礼之位,打着先王、圣王的旗帜易于被百姓认可且百姓心中仍有浓厚的先王宗主观念,故其礼治之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局势是颇为现实、合理的。以礼为立国之本,树立政治权威。同时,亦要以礼为政,当政者应崇尚礼义,在国家的治理中应起表率作用即‘君子者,礼义之始也’《荀子.王制》。且荀子所提性恶论中,认为人之本性为恶,善是通过‘伪’(礼义教化)而得来的结果即借助师、法乃至较强制的手段对人的自然本性进行克制而达到善。荀子亦认为君王对民众之教化之用,故君王以礼治国才可安定、强大。当然,为政者亦应以礼为标准而选仕、以礼为标准而行官之职。



礼之于个体即为个体修养和情貌仪容的准则。首先,以礼节制、规范人的欲望。荀子以情欲为性之主要内容,故人之本性为恶,想要控制、转变纵情纵欲就需要礼义教化,引导人们实现韧性、达其欲望时无害于他人和社会,即‘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人类对于物质利益的欲望时无限的,然于实际中物质利益的满足常会与一些道德准则或要求相关联,同时也引起了关于此问题长久的思索。孔孟关于礼义的问题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都承认人追求物质利益的某种合理性,但更多的是强调从精神层面去证明义的合理而忽略了礼作为外在规范的价值。荀子承孔孟之礼作为内在精神与价值标准的一面,发展了礼作为外在规范其调节物质欲望之作用。其次,以礼来培养人的道德修养。‘儒家的礼的用处,不但可以治国,还可以修身’,荀子认为人作为一种群体性的存在,日常生活皆应以礼行事或体现、渗透着礼。再次,以礼可表达维系人的情感。荀子于《礼论》中对祭礼、养生、送死、婚嫁等日常行为之礼做了具体的规定和叙述。如厚葬是为了表达臣、子的哀痛心情,起文饰人类情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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