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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之‘礼’(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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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之‘礼’从何而来?它的存在依据是什么?‘礼’于《说文解字》中被释为‘事致福神’的行为,即礼本发生于祭天祀神。春秋之前的夏商周三代之人以天、神为礼之确立实行之根据,如《诗经.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纯!假以溢我,我其收入。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中所含之‘以德配天’、‘以德配祖’之思想。而后周公制礼作乐欲以由祭祀仪式和规则中所出之‘礼’来引导政治、经济、文化的生活,然西周末至春秋,周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伴随着旧制度即奴隶社会制度的瓦解,天命神学等上层观念建筑亦遭到否定、批判,礼乐衰落遭到破坏。孔孟皆欲重构礼乐制度,孔子于诸子群起之年代以‘克己复礼为仁’的主张成为从思想层面上积极维护周礼的积极代表。继孔子之后,孟子更进一步提出了相当完备的‘仁政’学说。然而此二者关于‘礼’之认识与要求侧重于主观个人层面,在当时那种时代背景之下其作用无疑是不显著的,战争需要的是能带来实际效果、实现利益的东西。荀子对重构礼乐之制亦得出了一套实用且影响甚远的‘礼’论。



荀子是哲学史上首位以自然科学的视角明‘天行有常’、‘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之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即天的运动变化有其自身之规律性且不为人事所干扰;‘天道无为,人道有为’自然之天乃是‘不为而成,不求而得’的,人应顺天之规律而治以至吉;‘天职’与‘人职’不同,天一生养为职,而人以治为职;‘制天命而用之’此为在明天之自然义和客观性的基础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于此,荀子把天与人放入两个相互对立的‘阵营’中,他认为人在其最初的人性源头上皆是恶的。‘生有耳目口之欲’、‘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劳而欲休,此人职情性也’、‘君子之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性恶》,荀子认为性包括情欲,情出于性,以情欲为主要内容来看不难推出性恶论。荀子于此时由人的自然属性而得出结论:人之本性皆为恶,需以礼仪制之。同时,荀子亦从人的社会属性上说明‘礼’之存在的根据与必要性。荀子认为,人是以群的形式存在生活的,而人能以群体的形式存在是因为群之中有着等级名分,分的标准则来自于礼义,故而礼是明分使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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